剑阁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28号)

发布日期:2019-01-28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 字体: 分享到:

剑阁县毛坝乡人民政府党委书记刘高同志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2019年1月2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按照剑阁县人民政府审定的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剑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210日对刘高同志任剑阁县毛坝乡人民政府乡长、党委书记期间(20066月-201712月)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就地与送达结合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刘高同志任职情况

2006年6月至2009年12月,刘高同志任毛坝乡乡长,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毛坝乡乡长、书记,2010年1月至今担任毛坝乡书记,负责党委全面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毛坝乡幅员面积41.6平方公里,全乡辖7个行政村,分别是团山村、元山村、光华村、百花村、斑竹村、宝桥村、茶园村,总人口5826人,耕地9366亩。毛坝乡政府内设计生办、村建所、文广新站、企业办、林业站、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等部门,其中林业站、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是县级直管部门。

(三)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以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被审计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审计时间范围为:2006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职期间,主要审计2014年至2017年,重点事项延伸到其他年度。审计对象范围为毛坝乡本级,以及光华村、团山村等2个所属的村级单位。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在本次审计范围内,刘高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较好,根据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审计,没有发现刘高同志存在个人经济问题和违反廉政纪律规定的问题。刘高同志任职期间,积极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贯彻执行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工作职责,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毛坝乡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在近几年县委、县政府目标考核中名列所在乡镇小组前茅。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财经纪律和机构编制规定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相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履行单位职能职责,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重大经济决策责任履行情况方面,制定了重大决策会议讨论制度,较好地遵守了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财政财务收支及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基本遵守了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

内部监督管理方面,刘高同志主持工作期间,毛坝乡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了《毛坝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廉洁从政方面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但审计也发现,毛坝乡人民政府在专项资金使用、政府经费支出、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毛坝乡存在的下列问题,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刘高同志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重大经济决策责任履行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无施工单位委托,将工程款支付给个人。

抽查发现:2014年至2015年,毛坝乡实施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村委会分别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乡政府在无施工单位授权委托情况下将工程款支付到个人,涉及资金72.675万元。

2、凭领款书直接向项目工程承包人支付项目资金8.00元,造成税款流失。

2015年11月,梁全武开具领款书领取斑竹村通村水泥路工程款(基础集资款)8.00万元,乡政府凭领款收据将工程款转支给梁全武。工程承包人未提供建筑安装业发票,造成税款流失。

(二)财政财务收支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限额、超范围使用现金

本次审计抽查2015年、2016年现金管理情况发现:毛坝乡政府存在超限额、超范围使用现金进行收支现象,涉及金额共计77.86万元。

2、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结存较大

2017年底文化经费累计结余28.43万元,其中:2015年度资金结余14.74万元、2016年度资金结余2.01万元、2017年度11.68万元;2017年底,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累计结余41.40万元,其中:2017年度资金结余19.90万元、2016以前年度累计结余21.50万元。

3、往来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清收

至2017年底,毛坝乡政府“应收账款”账户余额15.20万元,涉及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清收的有18个单位及个人,涉及金额共计5.39万元。

四、审计处理和建议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上述属于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我局已依照现行财经、审计法规,在审计职权范围内分别作出了处理。对于无施工单位委托将工程款支付给个人问题,责成乡政府协同相关个人取得施工单位的收款确认书,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对于凭领款书直接支付工程款问题,责令乡政府在今后的工作改正。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对合同法、税法学习,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及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财务核算等建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毛坝乡人民政府正在进行整改落实中。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