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定和执行剑阁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 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的实施办法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
5.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6.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7.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11.负责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14.承担剑阁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5.承担剑阁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剑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
继续加强与国、地税部门的协调衔接,深入开展信息交流与联系,充分运用经济税收公共信息平台,分析税收增减变动原因,建好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继续加强小税种和零星税源征管;切实做好罚没收入、基金收入、土地出让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保持各项收入的稳定增长态势。
二)聚力脱贫攻坚,助推2019年我县脱贫摘帽
一是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脱贫攻坚政策支持,切实减轻县级财政保障压力。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落实好省市县财政资金。实行扶贫资金预拨制度,调整支出方式,优化报账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二是创新财政脱贫工作措施。抓好资产收益扶贫,采取资金扶持、人才引进、帮助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等多种方式提升市场主体实力。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合作社自主开展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用好产业扶持周转金,切实将资金用于向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养植业、农旅结合等产业业态提供启动、周转无息借款。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切实减少资金使用成本。三是扎实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认真编好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加大资金公开公示力度,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避免资金窝趴在账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切实保障民生,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是加大民生投入。按照“可持续、保基本”的原则,围绕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大事,足额安排落实本级应负担的财政资金,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比重保持在65%以上。二是完善民生政策。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支持教育文体事业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基本文化权益。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不断完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即时结算范围,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继续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逐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
四)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2019年,我们将认真研究把握国家和省的投资政策,抓住绵万高速和绵广复线、北庙气田等重大项目的建设机遇,加强与国家、省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定期向上汇报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尤其是争取减少地方财政支出或减少地方配套资金的优惠政策项目,努力培养一批骨干企业,夯实税源基础,努力增强重点税源和骨干税源实力,实现财政收入结构转型调整、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财政局机关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财政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3263691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326369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63691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3263691元,其中:基本支出8043691元,占60.64%;项目支出5220000元,占39.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财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263691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63691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159066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97173元、卫生健康352430元、农林水事务20000元、金融支出1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30342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263691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78636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90660元占87.39%;社会保障和就业897173元占6.76%;卫生健康352430元占2.66%;农林水事务20000元占0.15%;金融支出100000元占0.75%、住房保障支出303428元占2.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为6490660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95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系统开展工会活动经费支出30000元;财政票据工本费、电子票据维护费420000元;会计培训费60000元;文印费400000元;债务核实、申报工作经费40000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预算数为1380000元,主要用于:乡财县管、村财乡管系统网络维护费200000元;乡镇部门金财网络费1000000元;预算指标软件及部门预算系统维护费80000元;债务系统软件维护费100000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预算数为80000元,主要用于国库业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272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评审中心聘请人员工资、公务费、中介机构协作评审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897173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5243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303428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经费支出。
10.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金融工作业务开展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43691元,其中:
人员经费728117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76251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财政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1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71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减少9000元。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财政局机关属于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62514元,比2018年预算1132221减少369707元,减少32.65 %。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财政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县财政局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财政局20,000.00元以上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评审中心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指单位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0.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指单位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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