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部门“三定”规定,指导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呈报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县直机关和县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审批。
4.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县委机关、县人民团体机关、乡镇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部门之间及县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县级部门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6.监督管理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7.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8.指导和监督管理县级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负责县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培训;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咨询和网上登记等工作。
9.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
10.负责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督导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等相关工作。
11.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
12.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
13.完成县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规范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对照省级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动态调整全县年度权责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落实好“属地事项责任清单”。
2.深化乡镇机制体制改革。统筹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抓好调整后乡镇机构挂牌、职责明晰、编制配置等工作。深化普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赋权扩能,配合普安镇、县级相关部门制定普安镇权责清单,建立职责准入制度,建立乡镇与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3.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4+1”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部门之间、执法机构之间的运行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有序运行。
4.健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落实重大疫情应急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县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5.构建基层治理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实城乡基层治理中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完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将便民服务平台向村(社区)延伸。构建基层便民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基层“两所”设置。推进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
6.加强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强化对挂牌机构、派出机构运行等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提出规范性意见。加强应急救援、多规合一等重点领域的调查研究。加强对文化旅游资源富集地区、贫困地区、农业地区、生态功能区等特色机构编制的跟踪调查、运行评估和优化完善。调整规范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设置,持续跟踪了解开发区(园区)管理运行情况。调整优化群团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
7.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合理界定公益服务职能,适时评估已剥离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运行情况。
8.深化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积极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探索实行政事权限清单、机构编制职能规定、章程管理等制度。逐步制定完善县属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加大“小散弱”事业单位撒并和职责相同相近事业单位整合力度,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对疾病防控、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所需编制按标准保障到位,做好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涉及事业机构编制调整工作。统筹做好重大行业体制改革涉及的事业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9.全面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建立日常随机抽查、每月通报制度,加快推进县乡镇供水服务总站改革,确保6月底前按期完成。
10.持续优化日常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统筹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换)证工作,持续优化设立、变更、注销等日常登记管理服务。积极开展简易注销登记试行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县委编办总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参公编制4名,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5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参公人员4人,事业人员4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90.28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县委编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编办2020年收支总预算1893148.54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8952.7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20.16元;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增加项目支出中文域名缴费(上交)及实名制系统管理等工作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20年收入预算1893148.54元,其中:上年结转20.16元,占0.0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3128.38元,占99.9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20年支出预算1893148.54元,其中:基本支出1592948.54元,占84.14%;项目支出300200.00元,占15.8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93148.54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8952.7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20.16元;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增加项目支出中文域名缴费(上交)及实名制系统管理等工作。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3128.38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2520.7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963.84元、卫生健康支出73981.92元、农林水支出5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63682.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编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93128.38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8952.7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增加项目支出中文域名缴费(上交)及实名制系统管理等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2500.62元,占84.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963.84元,占%;卫生健康支出73981.92元,占7.81%;农林水支出5000.00元,占0.26%;住房保障支出63682.00元,占3.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986131.68元,主要用于:办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95200.00元,主要用于:普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乡镇机构改革、中文域名缴费、实名制系统维护等工作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21168.9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47963.84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5452.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8529.92元,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63682.00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2928.38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8946.3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3981.9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5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机构改革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县委编办下属1家全额事业单位,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3981.99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817.85元,减少9.5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县委编办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县委编办所属固定资产总额为90.28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县委编办2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单位开展重普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乡镇机构改革、中文域名缴费、实名制系统维护等工作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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