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控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我办积极探索与纪委(监察)、组织、巡察、人社、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新机制,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一是落实“三责联审”机制。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审计联合印发《剑阁县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实施办法(试行)》,将“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职能配置和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编制使用、领导职数配备情况;遵守机构编制纪律情况等”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实现审计监督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紧密衔接,有助于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意识、纪律意识。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巡查机制。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权力行为的监督制约,2017年第二次编委会上,明确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内容,县委巡察办、县委编办联合下发文件,将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巡察内容,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力。
三是强化联合督查机制。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对机构编制台账建立完善情况、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吃空饷”控编减编方案贯彻执行情况、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形成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联合督查机制,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机制。畅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访等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完善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举报受理制度,加强“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和群众来访的受理工作。
2018年,剑阁编办已委托县审计局对县总工会等7个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审计;县委巡察办拟对28个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巡察;县委编办拟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对25家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执行情况联合检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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