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办函〔2016〕41号
下寺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各相关教育督导办公室,相关中小学,各考点: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招生考试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深入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营造良好、公正、公平的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努力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各招委成员单位、相关教育督导办公室、相关中小学、各考点务必充分认识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今年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县国家教育招生考试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安全保密工作小组、考试考务工作小组、交通水电气通讯工作小组、卫生防疫工作小组、环境整治工作小组、纪检督查工作小组、宣传报道工作小组八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周密部署,通力协作,抓好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国家教育招生考试万无一失。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彻底消除国家教育招生考试中一切损害公平竞争和社会公正的不利因素,营造良好的“人文考试”环境,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1.整治考试环境。主要是整治考点、考生食宿点食品、饮水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整治考点、考生食宿点及周边环境噪声污染;整治车辆运行、停放和考生通行秩序;整治水、电供给设施安全隐患,保障通讯畅通和考生食宿卫生、安全。
2.整治考场秩序。主要是整治利用现代高科技工具作弊,雇人代考或替考;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纵容考试作弊;辱骂、威胁、殴打、伤害监考及考务工作人员等扰乱考场内外秩序不良现象。
3.整治失密、泄密、窃密问题。主要是整治国家教育考试试题(卷)安全保密值班守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4.整治有组织的违纪、舞弊行为。主要是整治国家教育考试中群体性考试违纪、舞弊和其他有组织的考试舞弊行为。
5.整治借考试之名进行诈骗活动。主要是整治借考试之名进行诈骗,或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混淆视听,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
三、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有序推进
下寺镇人民政府、各招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开展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将综合整治工作和招生考试备考工作合并进行。对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每一项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整治薄弱环节。县委目标督查室组织下寺镇人民政府、县招生办、县教育局、县保密局、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文广新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情况和招生考试工作进行严格督查,促进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安全保密是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制订严密周全的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狠抓各项安全保密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考场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考务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考试,加大考前检查和考试巡查力度。考试工作人员因失职、失察,造成考场大面积舞弊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严重问题导致撤销考点甚至取消考区设立资格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涉考工作人员管理。要全面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做好涉考工作人员的选聘和考核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认真负责、熟悉业务、不徇私情的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人员队伍。
(四)加强技术防范。要充分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防范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等方式传播试题、答案等信息。要切实加强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标准化考点的建设。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各相关学校要将考试诚信教育纳入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尤其要强化毕业年级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在广大师生中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依法治考。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考风考纪、考务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严厉查处考试违纪舞弊事件。
附件:剑阁县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环境整治工作小组职责及
责任人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附件
剑阁县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环境整治工作小组职责及责任人
工作小组 名 称 | 职 责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 组 | 负责统一指挥,依法快速处置,有效控制各类突发事件;负责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报告事件原因、事件性质;负责协调处理善后工作。 | 县公安局 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县应急办 | 王治中 伍翠蓉 冯剑南 王顺太 |
安全保密工作小组 | 负责国家教育招生考试试卷等档案材料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考点、考生食宿点及考试期间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检查、参与安全保密值班工作。 | 县公安局 县保密局 县招生办 | 王治中 田菊芳 聂俸彬 |
考试考务工作小组 | 负责国家教育招生考试考务的组织工作;负责考点、考场的选设、布置工作;负责监考考务工作人员的选派、培训工作;负责试题(考卷)的运输、分发、装订、回收、保管工作;负责招生考试用具及文件资料的准备工作;参与保密保卫值班工作。 | 县招生办 | 聂俸彬 邝松林 王 辉 卫芸锋 罗必胜 |
交通水电气通讯工作小组 | 负责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期间师生运输安全工作;负责运输车辆的安检、消毒工作;负责车主与学校签定“安全责任书”;负责组织运输考生的驾驶员的检疫、培训工作;负责车辆车况和驾驶员资格的审查工作;负责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期间水、电、气的供给工作;负责考点、考生食宿点饮水、用电、用气的安全工作;负责考点、考生食宿点、各部门、各中小学校通讯的畅通工作。 | 县交通局 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剑阁供电分公司 中国电信剑阁分公司 中国移动剑阁分公司 中国联通剑阁分公司 川投水务集团剑阁公司 广元市天然气公司剑阁分公司 | 孙 俊 王剑平 赖斌通 梁永义 任立新 赵 平 何天政 解玉水 |
卫生防疫工作小组 | 负责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期间考点、考生食宿点的卫生防疫工作;负责考点、考场消毒杀菌工作;负责督查、指导学校的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考生突发疾病的救治工作。 | 县卫计局 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 县疾控中心 县卫监大队 | 蒲剑秋 张永钦 窦炎章 田中茂 |
环境整治工作小组 | 负责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期间考区环境卫生、车辆停放、周边秩序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各考点、考生食宿点周围环境的禁噪、消毒、净化、保洁工作。 | 下寺镇政府 县建住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环保局 县文广新局 县城管局 | 马帮林 王晓明 张永钦 张怀军 徐怀峰 张云伟 |
纪检督查工作小组 | 负责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招生考试各环节工作的监督;负责处理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中的违纪事件。 | 县监察局 县教育局 | 刘来平 张雪梅 |
宣传报道工作小组 | 负责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期间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考点、考生食宿点的采访报道工作,大力营造“诚信考试”、“人文考试”的舆论氛围。 | 县委宣传部 县文广新局 | 王锡华 徐怀峰 |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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