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监督实施四川省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落实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拟定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的政策措施,监测全县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依法规范和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推动实施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拟定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组织指导实施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上级要求,负责全县卫生计生对外交流合作、援助项目的实施及卫生援外工作。
15.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负责全县中医药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医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以及保护全县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知识普及。
16.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部、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8.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健康扶贫工作。
一是2018年健康扶贫到村到户到人的所有目标任务均已经全面落实到位,实现了贫困人口全员参保率100%,县域内住院自付比达标率100%,贫困村卫生室达标率100%。二是持续加大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自2016年设立以来,已累计筹集资金406万元,截至2018年8月,累计救助贫困人口19785人次,救助金额386.59万元。今年争取中国扶贫基金会顶梁柱健康扶贫公益保险项目,免费向全县1957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赠送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对其县域内住院合理目录内自付部分按比例进行赔付,进一步缓解了全县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三是强力推进三级医疗机构达标建设。全面提升全县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为全县乡镇卫生院配置了价值4615万元的医疗设施设备,规划新建业务用房11200平方米。全面建设互联网+健康扶贫远程诊疗平台,贫困村群众通过该平台在卫生室可以直接与市、县各医疗机构连线并实时视频问诊,预约就诊,在线挂号,各级专家可在线协助村医对治疗情况进行指导。四是持续加强健康细胞建设。培训基层“健康教育讲师”、“健康扶贫政策宣讲员”500余名,全覆盖开展健康扶贫“五进五讲”活动,实现了政策与健教知识同步宣讲的常态化。编制发放了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健康扶贫政策明白卡》和《贫困人口健康教育读本》8000余册,确保村村户户都有“健康明白人”。五是做实贫困人口慢病管理。协助符合申请特殊门诊条件的贫困患者收集申报资料并代办申报手续,确保其及时纳入慢病门诊医疗救助。定期上门为纳入管理的慢病患者进行随访,结合病情为其提供就医用药指导。
2.医疗医改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药品零加成,基本药物100%网上采购,100%零差率销售;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严控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二是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县人民医院在下寺院区建成我县首家肿瘤中心和介入科;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城北、木马等8家乡镇卫生院创建成“全国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元山中心卫生院被评为全省中心卫生院管理优秀奖,元山中心卫生院院长被评为“全国中心卫生院优秀院长”。县人民医院通过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评审,县中医医院通过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元山、白龙和开封镇中心卫生院将通过二级乙等医院评审,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能力进一步提升,业务得到发展,管理得到改善,群众健康获得感明显提升。三是加强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省、市级质控到我县开展各类检查督导6次,8家县级质控中心加强了对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的培训和指导,到各乡镇卫生院开展督导35次,举办学术会议10期,培训人次1200余人;邀请华西知名专家来剑阁讲学、教学查房4次;局质控办到中心卫生院巡回开展医院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培训,严格按照PDCA质量管理模式发现医疗机构在质量管理上的问题并督促整改。通过培训、督导、检查和整改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四是开展了“5.12”护士节和“8.19医师节”庆祝活动,通过活动做好健康知识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增强了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完成城乡居民465723人健康档案电子建档,建档率93.5%;全县共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77支,通过主动、上门、预约、电话服务的形式,重点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残疾患者等提供主动、连续、综合、个性化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巩固全国第三轮艾滋病示范区创建成果,目前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215例,我县艾滋病防治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大力开展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管理,目前全县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88.97/10万,远低于的省定指标“300/10万以内”。我县积极探索的“农村居民及外出务工者抗艾‘426’健康教育”创新模式,有效提升我县农村居民及外出务工者防艾知识的覆盖面和知晓率,该模式得到省市领导、专家的高度评价。
4.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婚前医学检查完成3017对,完成率104.05%,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2114.5对,完成率101.18%。免费检查宫颈癌6335余人,免费检查乳腺癌2681余人,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2018年机构活产数5017人,我县死亡孕产妇1例(妊娠合并肺炎感染,评审为不可避免死亡),死亡率为 19.9/10万;新生儿死亡率 1.52‰,婴儿死亡死亡3.0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57‰。围产儿死亡率2.67‰,早期新生儿死亡率1.14‰,住院分娩出生缺陷发生率5.7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62%。11月13日,全市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急救演练在我县进行,组织工作到位,演练工作有序有效,得到市领导高度评价。
5.中医药工作。
一是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了县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和乡镇“中医馆”项目建设,从人员、设备、技术水平等方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提供的基本中医医疗服务能运用中医理论辩证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心卫生院至少能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并逐步形成1个中医特色专科专病服务。脱贫村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至少配备中药柜、药斗、电针仪、TDP神灯、中医治疗包等中医诊疗设备,村卫生室能够提供至少4类中医药技术方法。在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项目。通过入户、宣传栏、咨询、义诊活动等方式开展广泛深入的中医药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农村居民逐步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科学的养生保健方法。二是配合四川农业大学开展了全县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我县被省中医药管理局列为第四批16个市(州)33个县中药资源普查县之一,为全面掌握我县中药资源状况,摸清我县区域内中药材资源基本家底,我局认真配合普查工作,顺利完成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各项任务。我县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验收,全县中医工作得到省评审专家高度肯定。
6.计划生育工作。
截止2018年9月底,全县共出生7078人。人口出生率10.24‰,死亡率6.85‰,人口自然增长率3.40‰,符合政策生育率99.86%。全面完成了对往年10242名计划生育奖特扶对象、254名特别扶助对象、63名特困扶助对象的年审、变更、新增审核等工作,确认2018年全县新增奖励扶助对象1071名,特别扶助34名、特困扶助15名。及时兑现了计生民生资金14270040元,兑现率100%。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四岗”帮扶联系人制度,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陪聊抚慰、家政服务等活动,全方位帮助特殊家庭成员走出生活和心理困境。22个县级部门及57个乡镇共开展各类帮扶活动500余次,特殊家庭成员家庭医生签约人数达271人,发放各类慰问物质及救助资金共27.1万元。
7.统计与信息化工作。
县级医院建成覆盖乡镇卫生院的远程阅片中心。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接入健康信息平台,接入率100%;全面完成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居民健康卡应用环境改造工作;县人民医院顺利通过医疗卫生机构数字化医院评审验收,白龙、元山、开封、武连、江口、剑门关等6个中心卫生院顺利通过基层数字化医院评审验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利用互联网新技术为患者提供了在线咨询、预约挂号、预约诊疗、移动支付、结果查询等便民服务。
8.行政审批和综合监管。
一是严格卫计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审核、换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86个,医疗机构设置审批1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个,医疗机构变更35个,医疗机构校验236个,医师执业注册366个,护士执业注册522个。全县受理生育服务登记共计4951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录入权力事项 6500 条,办结100%。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乡镇供水单位现场监督检查127户次,立案查处23家,罚款25000元。对全县90所校园公共场所实施了监督管理,监督频次达2次/家,对8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0000元。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47家,查扣各类药品、医疗器械价值1.2万元,行政处罚2家,罚款金额1.3万元,责令限期改正24家。重点开展了院内感染控制、内窥镜消毒效果的监督监测、医疗废物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用后消毒处理等监督检查,立案查处5家,罚款29000元。加强疫苗监督检查和“问题疫苗”的清查,重点对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疫苗接种点疫苗的采购、索证、储存、运输、保管、接种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出动卫生监督车辆25台次,共检查89户次。联合公安、食药质监工商局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3次,对全县非法行医活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查处非法行医65户次,查处无证行医5户,取缔5户,罚款33000元,没收药品器械价值3000元,移送公安2件。加强了社抚费的征收,处理违法生育5例,征收社抚费6000元。
9.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在建项目进度。县中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施工,完成投资1620万元,完成率33.75%,预计明年6月项目竣工。县疾控中心实验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正在进行实验室装修,已完成投资795万元,完成率46.76%。预计明年1月投入使用。二是有序推进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达标项目。已完成红线图、设计条件、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等前期手续,现正进行财评。经过与县国资局排查共有39处闲置资产进行处置,现在有证件的9处进入挂网拍卖,已卖出一处,没有证件的正在与县国资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进行协调寻找处置办法。三是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加强人才交流和培训工作,我局已派出11位专业人才到莲都区挂职锻炼,有70人前往丽水参加了两期卫计管理培训班。我局与莲都区卫计局签订了协作协议,县人民医院与丽水市中心医院签署了结对帮扶协议,丽水中心医院与我县人民医院的远程会诊平台正在建设中。四是做好了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计划申报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福娃家新建住院综合大楼16100平方米,项目已完成可研批复、用地红线、初设方案评审等前期工作。五是项目投资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向上争取资金目标任务3500万,已完成4528.83万,完成率129.4%。固投目标任务9500万,截止11月底已完成6916万,完成率72.8%,工作得到政府的充分肯定。
10.人才工作。
全年招聘工作人员96名,完成了空编率不超过5%的目标任务。选派了7名卫生技术人员赴凉山州美姑县脱贫攻坚,确保选派工作队队员质量并于6月30日到岗到位。完成了2018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的安置工作,安排5名医学毕业生到规培基地参加为期三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了2018年四川省农村定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书签订任务,完成了2018年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我县2017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参加临床实践培训并组织26名学员参加考核工作,完成2018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选派任务并组织20名学员参加集中培训面授。
11.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人均1次以上。二是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组成员全年集中学习12期,班子成员轮流导学。组织集中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会,学习十九大报告,局班子领导对十九大报告进行集中宣讲、专题辅导。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开展“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大讨论,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展治蜀兴川剑阁实践“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转作风、重实干的精神理念。三是加强组织建设。完成三个在职党支部支委会改选,组织支部书记参加党务知识培训班;去年至今系统发展党员12名,转正4名;投资60万元打造县、乡两个党建标准化阵地。四是丰富组织生活。4月份举办了为期五天的卫计系统第三届“卫计杯”职工运动会,8月份举行了庆首届“中国医师节”活动,组织了文艺汇演,评选了“大美医者”和“最美健康卫士”,提升了卫计系统良好形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抓组织保障。将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与行风建设融为一体,年初召开卫计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七月份邀请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王强同志在全系统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就卫计系统岗位风险及风险评估防控、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如何抓好医德医风建设作了真是报告。局监察室充分发挥职能,细化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了行风工作的日常监管。二是抓宣传教育。整治庸、懒、散、浮、拖等不良风气,对干部职工上班履职、医德医风、环境卫生等情况明查暗访20次。组织各单位重点岗位人员参加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利用周三夜学,学政策、法规、领导重要讲话,专题辅导与观看警示片,撰写心得体会找差距,全年专题学习20余次,进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四期300余人次。四是抓风险防控。完善《卫计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项的规定》等制度,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做到了党建工作责任明确,行为规范有章可循。召开了基层党组织及书记“一述三评”工作评议会;对公卫工作后三家医院进行了工作约谈。五是抓信访案件查处。建立健全“领导处理集体上访”、“领导归口包案”等制度,不上交矛盾,不草率处理,不留后遗症。一年来共查处涉及医院内部管理乱、医德医风、村医补助、效能行风建设、职工绩效考核、医院领导作风等各类来信来访案件21件,办结率100%,一年来共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违纪人员8名,达到了教育一大片的目的,工作受到县纪委肯定和支持。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单位6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3个。
纳入卫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
2.57个乡镇卫生院
3.县级公立医院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73778.4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831.97万元,增长2.54%。
表1 2018年收支增减表
项目
年度 |
收入 (万元) |
支出 (万元) |
2018比2017年收入 |
2018比2017年支出 |
||
增加(万元) |
增加率(%) |
增加(万元) |
增加率(%) |
|||
2018 |
73778.47 |
73778.47 |
1831.97 |
2.54 |
4273.64 |
6.14 |
2017 |
71946.5 |
69504.83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377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25.94万元,占17.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56207.16万元,占76.18%;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69.76万元,占1.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75.61万元,占2.54%;年初结转和结余1000万元,占1.35%。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7年增加1831.97万元,增长2.5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提高和新进人员。
表2 2018年收入组成表
项目
金额 |
一般公共预 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事业 收入 |
经营 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 收入 |
其他 收入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合计 |
金额 (万元) |
13225.94 |
0 |
0 |
56207.16 |
0 |
0 |
1469.76 |
1875.61 |
1000 |
73778.47 |
所占比例(%) |
17.93 |
0 |
0 |
76.18 |
0 |
0 |
1.99 |
2.54 |
1.36 |
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377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59.22万元,占96.72%;项目支出2419.26万元,占3.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7年增加4273.65万元,增长6.1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提高和新进人员。
表3 2018年支出组成表
项目 金额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 级支出 |
经营 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合计 |
金额(万元) |
71359.22 |
2419.26 |
0 |
0 |
0 |
73778.48 |
所占比例(%) |
96.72 |
3.28 |
0 |
0 |
0 |
1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225.94万元,支出总计13225.9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16.96万元,下降0.87 %;支出总计13342.89万元,减少116.96万元,下降0.87%。
表4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项目
年度 |
收入 (万元) |
支出 (万元) |
2018比2017年收入 |
2018比2017年支出 |
||
减少(万元) |
减少率(%) |
减少(万元) |
减少率(%) |
|||
2018 |
13225.94 |
13225.94 |
116.96 |
0.87 |
116.96 |
0.87 |
2017 |
13342.9 |
13342.9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25.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9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83.05万元,增长7.15%。
表5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项目
年度 |
支出金额(万元) |
占本年支出比(%) |
2018年比2017年拨款支出减少 |
|
金额(万元) |
下降率(%) |
|||
2018 |
13225.94 |
17.92 |
883.05 |
7.15 |
2017 |
12342.89 |
17.7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25.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4.73万元,占7.22%;医疗卫生支出11891.05万元,占89.91%;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80.16万元,占2.87%。
表6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表
项目
金额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
医疗卫生 支出 |
住房保障 支出 |
农林水 支出 |
合计 |
金额(万元) |
954.73 |
11891.05 |
380.16 |
0 |
13225.94 |
所占比例(%) |
7.22 |
89.91 |
2.87 |
0 |
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225.9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954.73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101行政运行953.07万元,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支出50万元,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决算数531.45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支出决算数343.17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决算数4993.77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决算数558.9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决算数2676.31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13.2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决算数1413.14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6.07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数33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数38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28.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2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73.50万元、津贴补贴331.04万元、伙食补助费1.01万元、绩效工资1491.3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8.6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7.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4.75万元、住房公积金383.23万元、医疗费1.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29.59万元。生活补助0.38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9万元。
公用经费1704.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15.95万元、印刷费15.88万元、手续费0.33万元、水费1.42万元、电费6.94万元、邮电费24.36万元、物业管理费1.10万元、差旅费114.36万元、维修(护)费11.83万元、租赁费2.2万元、会议费24.84万元、培训费4.57万元、公务接待费13.12万元、劳务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3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1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万元,占1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42万元,占88.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公务出行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行、抢救病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96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71批次,268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单位督导检查、项目争取、经验交流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组织对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卫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卫计闻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3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办公设备及网络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卫计局共有车辆2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7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3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我院事业收入为医疗业务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门面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用于保健院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开展妇幼卫生重大项目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项目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开展妇幼卫生重大项目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等项目开支。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支。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支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