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1)拟定和执行剑阁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的实施办法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5)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6)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7)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8)负责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9)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10)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11)负责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业务培训。(14)承担剑阁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15)承担剑阁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6)承办剑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财政工作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以来的历次中央全会、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积极贯彻落实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总要求,加强收入征管,确保收入持续增长;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稳步改善;推进改革创新,逐步提升管理绩效;积极履行财政工作的职责和职能,促进了全县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稳步发展。
(1)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17年面对宏观经济下行、“营改增”和结构性减税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增收十分困难。全县财政主动应对,坚持以公共财政目标任务倒逼财政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切实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赢得了主动。在异常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财政收入仍然实现了稳定增长,取得了显著成绩。2017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778万元,较上年增长5.0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3102万元,增长1.63%;非税收入完成21676万元,较上年增长9.05%。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年争取到位上级财力性资金176723万元,增长6.96%,切实增强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可用财力。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37.86亿元,较上年增加3.54亿元,增长10.31%。三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做好改革推进牵头协调工作,实现了税制平稳转换、征管有序交接、各行业整体税负只减不增,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开展涉企收费专项督查,确保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实到位,2017年全县共减免轻企业税负9944万元。四是服务发展措施有力。2017年,财政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同时,通过积极争取资金,科学整合项目,优化支出结构等办法,多渠道筹集促发展资金,在促进全县经济稳定增长和培植财源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安排支持剑门新区、军民融合产业园、现代农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9183万元,安排项目前期、项目推动、工业发展、征地拆迁等六项基金9100万元,全力配合项目争取、建设和融资,较好的发挥了财政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职能作用,基本保证了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资金需求。
(2)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继续调整和优化了结构,财政支出继续向民生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行业倾斜,全年用于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9%以上。一是从提高部门综合预算编制质量入手,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科学测算全县支出需求,公正合理分配安排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坚持公共财政本质属性,新增财力重点投向民生领域,优先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和切实办好二十件民生实事,全年十项民生工程支出达88386万元、二十件民生实事支出达51902万元。三是支持脱贫攻坚保障投入,2017年统筹投入120499万元着力保障全县22和专项扶贫方案的实施,全力支出2017年50个贫困村脱贫摘帽。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十项规定”要求,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动态监督,严格厉行节约考核,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较上年下降5%。确保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支持发展、保障民生的刀刃上。
(3)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服务和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
按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积极创新财政管理与服务,努力化解瓶颈制约和发展难题。一是改革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投入方式,组建规模达1亿元的项目推动、项目前期、产业发展、征地拆迁等各项基金,有力推动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补充壮大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开展扶贫资金股权量化试点,积极探索由发展资金变为引导基金、由无偿使用变为有偿使用、由资金补助变为股权投入等财政支持发展方式。二是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绩效全覆盖。扎实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2017年组织对全县2016年实施的27个项目支出和4个部门支出共1.4亿元财政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2017年共完成单项工程评审项目856个,送审金额150732万元,审减金额15199万元。开展了对西城高铁剑门关站站前广场片区建设、普安镇污水处理厂二期(PPP)项目等重大工程的财评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12259万元,节约资金1572万元,节约率为11.36%。三是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盘活“沉睡”资金,规范“间隙”资金,严控“出借”资金,加强资金调度运作;扎实开展涉农资金整合,2017年共整合涉农资金4.87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县脱贫攻坚。四是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县级财政预决算和251个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按要求公开,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和细化程度均明显提升。
(4)强化风险防控、规范债务管理,政府投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一是做好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2017年全县获省财政转贷置换政府债券资金15800万元,化解了棚改项目、学生公寓建设、办公楼修建等存量债务和偿还以前年度到期债券本金,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拉长债务期限。二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管控情况纳入绩效管理,实行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2017年省财政转贷我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50990万元。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公益性项目。三是强化政府融资平台管控,建立平台公司债务报表季报制度,推进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融资机制,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四是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运用,建立健全政策框架和工作推进机制,督促入库项目加快落地。
(5)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财政部门作风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定期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传达贯彻省市县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部署落实具体任务。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挂帅又出征,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编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意见》和《责任分解表》,签订责任书,将任务和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人。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二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把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建设紧密结合,以“学”促“做”,以“查”促“改”,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通过中心组学习、业务培训等形式和途径,组织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领会精神实质。细化“六个一”活动,创新学习方式,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作部署,班子成员围绕不同主题开展专题研讨,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性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组织“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和“庸、懒、散、怠”等突出问题排查,针对存在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不良作风的“防火墙”。
三是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着力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化法治财政建设,局党组中心组安排6次专题学法,系统梳理财政工作涉法涉诉风险和应对措施,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入排查财政业务工作廉政风险点,逐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人。严格把关部门预算编制、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投资项目评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会计行业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推进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强化行业自律,促进会计人员增强法纪意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改进作风、厉行节约规定,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准则,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管理等具体规定和纪律要求。
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度。把严肃财经纪律作为源头防腐的重要措施,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纪执法。深化财政监督检查,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投资项目预(概)决(结)算、非税收入收缴等进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三公”经费、津补贴发放、“吃空饷”等开展专项检查治理。针对农村项目建设、惠农补贴发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查处财政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对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财务管理进行专项检查,纠正基层在预算编制执行、落实“收支两条线”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组织要求、群众期盼和改革发展的目标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不足,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宏观经济环境依然复杂严峻,组织收入难度进一步加大;受税制改革特别是全面“营改增”影响,地方可用财力增长趋缓;刚性支出持续增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贯彻落实《预算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防范潜在风险,任务还很艰巨。财政管理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法治财政建设任重道远。财政队伍素质与改革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财政干部教育管理尚需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部门概况
财政局机关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局本年收入合计123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8.07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204.55万元,增长19.79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资金250万元。
2017年财政局本年支出合计104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07万元,占65.59 %;项目支出386.42万元,占34.41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10.96万元,增长1.0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资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38.07万元,支出总计1044.4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14.55万元,增长71.12 %;支出总计1044.49万元,增长44.3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4.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0.99万元,增长44.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4.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9万元,占81.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5万元,占7.8 %;医疗卫生支出32.33万元,占3.1 %;住房保障支出26.28万元,占2.52%;农林水支出56.42万,占 5.4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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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601行政运行517.9万、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40万元、2010607信息化建设159万、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31万: 支出决算847.9万元,完成预算100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8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32.33万元,完成预算100 %,完成预算100 %
7、农林水支出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支出决算为56.42万元,完成预算22.57 %。预算250万,结转和结余193.58万。
8、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支出决算为26.28万元,完成预算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8.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0.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0.51万、津贴补贴138.76万、奖金17.63万、伙食补助费4.88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55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81万、生活补助2.8万、住房公积金26.28万、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2万。
公用经费97.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8万、印刷费1.41万、水费1.43万、电费5万、物业管理费3.68万、差旅费6.92万、维修(护)费6.28万、会议费12.46万、培训费1.23万、公务接待费15.18万、劳务费1.96万、工会经费.1万、福利费7.7万、其他交通费32.61万、办公设备购置1.19万。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18万元,完成预算99.9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8万元,占99.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1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134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18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07万元,增长0.51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53万元,比2016年增加19.34万元,增长24.7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及金财网服务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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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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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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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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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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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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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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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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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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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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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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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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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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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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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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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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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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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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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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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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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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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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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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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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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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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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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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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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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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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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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确性 |
5 |
|
|
合理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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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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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执行规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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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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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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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成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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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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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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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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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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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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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06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2010607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纠纷。
12.农林水支出.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除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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