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5-07-10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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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7月21日—7月22日

2.资格审查地点:

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剑阁县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

县住建局  罗雯斗   18283997718

县人社局  王艳梅    0839—6601296 0839—6601300

3.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7月21日只审查广元市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7月21日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7月22日进行(即7月22日只审查递补人员)。未按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4、未尽事宜请详读《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附: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2015年7月10日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职位编号

笔试总成绩

备注

综合知识成绩

政策性加分

合计

5061303011708

姚锐

2015018

71

71

面试入围

5061303011710

李凤

2015018

63

63

面试入围

5061303011713

刘淼芳

2015018

60

60

面试入围

5061303011726

何敏

2015019

65

65

面试入围

5061303011714

王鹏龙

2015019

61

61

面试入围

5061303011719

王薇薇

2015019

51

51

面试入围

5061303011806

杜旺

2015020

76

76

面试入围

5061303011727

赵彬

2015020

73

73

面试入围

5061303011728

王涛

2015020

71

71

面试入围

5061303011902

陈俊铭

2015021

73

73

面试入围

5061303011821

王天阔

2015021

72

72

面试入围

5061303011825

李超

2015021

71

71

面试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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