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档案局

发布日期:2015-02-04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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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业务股    编研股    保管保护股

  信息股    执法股

    二、单位地址: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4楼

    三、单位电话:0839-6601500

    四、单位传真:0839-6601500

    五、单位网址:http://www.jgdaj.com/

    六、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

(二)贯彻实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档案管理条例》,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本县档案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三)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机关、群众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县级各部门机关档案室、各乡、镇、档案室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四)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应用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和档案信息建设,拓展新领域的档案工作及档案工作的改革和创新。

(五)按《四川省档案馆接收、征集档案实施细则》规定,负责接收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资料,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六)集中统一保管已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运用现代化手段保护和管理档案。

(七)积极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编纂、公布、出版档案史料,根据《档案法》规定按时开放档案,简化查阅手续,办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八)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档案学术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进档案管理科学化、现代化建设。

(九)制定全县档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全县档案专业人员教育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工作,负责档案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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