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10-29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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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和广元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拟定民政工作地方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民政队伍法制建设。
    (二) 负责管理全县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对境外人员成立社团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复议工作。
    (三) 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省政府的实施办法;承办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负责革命军人、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授予警衔的行政编制人民警察及参战民兵、民工评残的审核报批工作;对全县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修建、管理、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四) 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伤病残退伍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工作;培训复员退伍军人,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五) 负责组织全县救灾救济工作,组织查灾、核灾、报灾、救灾;管理、分配有关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全县性救灾捐赠活动的组织和国内外救灾捐赠的接收、分配;指导帮助灾区生产自救。
    (六) 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城乡社会困难户临时救济、定期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检查五保和敬老院工作;负责社会麻风病人的管理、中转和管理指导社会“三无”对象的收养以及优抚对象精神病人收治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扶助活动;审批全县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义卖活动。
   (七) 指导和检查乡镇及村(居)委会政务和村务公开工作;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培训。
    (八) 负责《婚姻法》、《收养法》的贯彻落实,指导检查婚姻登记工作,查处违法婚姻;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九) 承办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县及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十) 主管地名工作,负责村(居)委会以上区划名称及其它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全县地名标志(即:街、路、巷、楼、门)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一)负责我县与毗邻县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边界的调查和调处;承办勘界资料的验收、报批、档案管理以及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的资料准备工作。
    (十二)承担老龄工作管理职能和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并实施我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审核、报批民政社会福利机构和社会福利企业;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和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三)负责公墓的审核报批;推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
 (十四)主管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县救助管理站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协调社区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十七)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干部、工人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保障工作方面

1、进一步加大了社会保障政策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力度。按照国定扶贫线标准3720/年的标准,提高了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

2、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救助机制。加大了医疗救助力度,对农村建档立卡低保户,因病致贫家庭且现正患重病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和参保参合,救助比例达到自付金额的70%。对因“灾害、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子女入学”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贫困户给予临时困难救助。

(二)民政民生工作方面

1、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社会救助服务管理体系。开展“依托三个中心,建设三个平台”试点,率先在汉阳镇顺风村开展以老年活动中心为依托,建立养老服务平台;以党群活动中心为依托,建立村民自治平台;以便民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社会救助平台的试点工作取得成功。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县建中心、乡建站、村建点”的社会救助服务管理体系,且得到了省民政厅达瓦厅长的高度评价。

2、适时提高了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人均补助水平。目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7080户,54770人,(其中:农村低保户19256户、41463人;城镇低保户7824户、13307人)农村月人均补助水平达160元,城镇月人均补助水平达300元。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7872万元,城镇低保金4871万元。

3、进一步完善了我县重特大病的医疗救助机制。本着“救急、救难”的原则,继续实行分类施救,对于城乡特困人员住院治疗费用实行全额救助,对于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重点救助,对其他一般困难户重特大疾病开展针对性救助,严格按病种及发生费用额度进行比例救助,救助标准做到公正公开、有据可依、有据可查。积极推进“一站式救助”工作,现已联同县卫计、财政等部门形成“一站式救助”实施方案,将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首批纳入“一站式救助”范围。全年城乡医疗救助累计达306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03万元。临时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全年救助1503人次,发放救助金额350万元。

4、全面完成了全县五保户清理认定工作。严格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定》与散居五保户签订了监护协议。截至目前,全县共有供养对象3503人,1-12月发放供养资金1513.3万元。

5、广泛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牵头拟定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基本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更加有力,全县现有101名孤儿,1-12月累计发放补助资金98万元。100套农村特困群众安居房建设已进入尾期。

(三)民政重点工作方面

1、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20178月以来,我局认真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紧扣鳏寡孤独、失能、失智、托底老人生活、就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工作主题,建立了54434”养老服务总体构架,制定《剑阁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并与中国电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力打造12349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全面启动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通过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了县智慧养老信息管理服务中心专职管理员3名、乡镇民政协理员57名。 57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完成了机构建立、命名和挂牌工作,同时,按照“供养、托养、康养”等三个不同层面的养老需求,对8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定位和区域划分进行了重新规划设定,有效利用了现有资源,合理布局更合理,管理更便捷,实现了差异化养老服务需求。“县、乡、村、户”四级网络框架已经基本建设,县智慧养老信息管理服务中心、57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民政办)、8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及沿下寺-普安-姚家一线的14个重点站点设备安装及初调试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农村老年人入网户数超过2000户。普安、下寺两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已经全部完工。居家养老服务商已经与去年通过招标形式,由广元生命阳光公司中标,目前正在落实服务方案,将于5月底正式为老年人服务;智慧养老信息网络平台、全县养老服务站点监控平台和“想家”视频通讯平台正在加紧调试,老年人信息导入工作将于近期完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敬老院工作人员配置方案正在落实,预计在8月底前能全部到位。 

2、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日趋完善针对我县实际,修订完善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完善了防灾应急预案;强化防灾值守、物资争取、灾害信息员培训和灾情处置工作。认真开展受灾困难群众摸底统计,建立救助信息台账,储备充足的保障物资并送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全县特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全年累计下拨冬令春荒救济款735.5万元,火灾救助款19.9万元。有效开展救灾救济宣传活动,重新修订完善宣传方案,全年印发各类宣传资料和政策读本20000余份,制作展板50 余块,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有效应对65日冰雹灾害,及时全面掌握灾情动态,核查上报灾情。国家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全面完成。

3、慈善和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切实加强养老项目民生工程实施,全年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220张,完成3所敬老院150张床位的维修改造,完成7个城市日间照料的建设任务。强化养老机构安全检查,结合全省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为全县敬老院添置消防设施设备,强化日常跟踪检查,强化人员配备,规范了管理制度,养老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619日,省委、省政府在检查全县民生工作时,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全年为22760名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福彩销售安全运行、销量稳中有升,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778.3万元。

4、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再创佳绩。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积极开展全县惠民政策公开工作,制作《民政政策简明读本》,并发放到全县乡村干部手中。为期三个月的“五清一查一督办”及民政惠民政策公开专项整治活动全面结束,有效规范了基层民政业务行为,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村务公开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目录更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村务公开率达100%,规范化率达98%以上。廉政文化进社区,法治进社区等活动蓬勃开展,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5、优抚安置双拥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对全县民政干部进行了优抚政策培训,在县电视台开展“民政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了优抚政策公开宣讲,做到了政策公开100%。全年共计发放定期定量补助和抚恤资金3730.8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资金210万元。对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医疗救助达668人次,救助金额133.6万元。完成了1750名重点优抚对象核查工作。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活动有效开展。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成果和到巩固,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及军体安置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制定了《优抚安置工作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排查并处置四类14人涉军信访及安置遗留问题。  

6、项目管理及其他工作同步推进聚焦聚力“三大主战场”,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全年向上争取资金2.3亿元,完成任务的100%;固定资产投资入库5700万元,完成任务的114%;招商引资完成4500万元,完成任务的100%。充实精干力量到信访维稳工作队伍,信访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全年受理各类信访案件共112起,均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有效处置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为民政系统乃至全县经济发展构建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社会事业发展方面

强化社会组织登记和日常监管。完成了54个社会组织的年检和财务审计工作。地名普查工作有序推进。顺利通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库省级验收工作,地名词典的编纂工作正在进行中。撤县设市牵头工作有效落实。已完成57个乡镇党委、政府、人大的意见认可资料收集,完成19个村改社区的批复和4个乡改镇的资料上报工作。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各项规定有效落实。推行绿色殡葬,倡导文明祭扫,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大力推进惠民殡葬工作,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覆盖低收入群体。牵头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摸底排查工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更加规范。婚姻登记合格率、收养登记合格率均达100%,建国以来婚姻登记有身份证信息的历史数据补录工作有序推进。完善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得到加强,建立了流浪人员主动发现机制,做到及时救助。全年累计救助1136人次,使用救助资金126万元。

(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我局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巡察工作,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民政资金的监管、敏感部位及关键岗位办事公开力度。重新修订完善了《机关管理十项制度》、《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十项制度》及《股室岗位设置及职责划分实施意见》,同步实现机关内部监督与管理并重的目的。认真学习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决定》和“两个意见”,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着力在“抓早、抓小、抓了”和“常抓、长抓、细抓”上下功夫,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及县委十项规定,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庸、懒、散、浮、拖的工作作风,吃拿卡要不廉洁的行为和小官大贪的腐败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全系统没有出现一例违规违纪案件。

二、构设置

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婚姻登记大厅2万元运转经费

2.康复院1万元运转经费

3.儿童福利院5万元运转经费

4.殡仪馆396万元

5.敬老院管理中心36万元人员补助

6.救助站2万元

7.老龄办3万元

8.社会救助管理中心3万元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7605.0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71.28万元,增长121.50%。主要变动原因是加强了民生保障力度。

增加的项目资金:4597.34万元

1. 行政单位离退休2.29万元

2. 抚恤9.36万元

3. 社会福利439.02万元

4. 残疾人事业864.47万元

5.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984万元

6. 最低生活保障900万元

7. 临时救助469.56

8. 特困人员供养281.44万元

9. 其他生活救助120万元

10. 扶贫527.2万元

减少的项目:426.06万元

1. 民政管理事务72.11万元

2. 退役安置153.95万元

3. 城乡医疗救助200万元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605.01万元,其中: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05.0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60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52万元,占5.82%;项目支出7162.48万元,占94.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05.0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71.28万元,增长121.50%。主要变动原因是加强了民生保障力度:

1. 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3843.09万元

2. 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9.45万元

3. 增加住房保障支出0.44万元

4. 增加农林水支出52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05.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171.28万元,增长121.50%。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民生保障支出。

增加:4597.34万元

11. 行政单位离退休2.29万元

12. 抚恤9.36万元

13. 社会福利439.02万元

14. 残疾人事业864.47万元

15.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984万元

16. 最低生活保障900万元

17. 临时救助469.56

18. 特困人员供养281.44万元

19. 其他生活救助120万元

20. 扶贫527.2万元

减少:426.06万元

4. 民政管理事务72.11万元

5. 退役安置153.95万元

6. 城乡医疗救助2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05.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41.92万元,占92.60%;医疗卫生支出19.69万元,占0.22%;住房保障支出16.20万元,占0.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605.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教育(类)***(款)***(项):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3.科学技术(类)***(款)***(项):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356.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13月工资,引进人才等原因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2(款)02(项):支出决数为11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2(款)07(项):支出决

算数为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24万元,资金来源于省级专项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数为49.65万元,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8(款)06(项):支出决算数为9.36万元,大于预算数9.36万元,资金来源于省级专项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9(款)01(项):支出决算数为300万元,小于预算数400万元,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偿准确人数是年底回地方,而预算是年初进行,预估数大于实际人数,所以追减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9(款)02/03(项):支出决算数为53万元,大于预算数53万元,资金来源于省级,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的安置费、管理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9(款)04(项):支出决算数为71.87万元,大于预算数71.87万元,资金来源于省级,用于退役士兵再就业技能等培训开支。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0(款)01(项):支出决算数为118.84万元,大于预算数97万元,97万元来源于省级专项补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0(款)02(项):支出决算数为644.18万元,小于预算数50万元。原因是年终县财政追减指标50万元。

1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0(款)04(项):支出决算数为396万元,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0(款)05(项):支出决算数为37万元,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1(款)07(项):支出决算数为864.47,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5(款)01(项):支出决算数为565万元,大于预算数565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专项补助。

1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5(款)02(项):支出决算数为350万元,等于预算数。

1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5(款)03(项):支出决算为69万元,大于预算数69万元,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补助。

2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9(款)01/02(项):支出决算数为1200万元,大于预算数1000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用于城乡生活最低保障。

2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20(款)01(项):支出决算数为350万元,大于预算数300万元,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

2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20(款)02(项):支出决算数119.56万元,大于预算数119.56万元,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

2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21(款)01/02(项):支出决算数为1332万元,小于预算数50万元,年终县财政追减指标50万元。

2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25(款)02(项):支出决算数为120万元,等于预算数120万元。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16.69万元,等于预算数。

26.农林水扶贫213(类)05(款)06(项):支出决算数为525.7万元,大于预算数525.7万元。用于7个村阵地建设。

27.农林水其他扶贫支出213(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等于预算数。

2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数为16.20万元,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2.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2.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0.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1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孤儿、特困人员、信访等入户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6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撤县设市1.80万元;地名普查0.5万元;退役军人信息采集2.43万元,城乡低保审核1.2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简要说明整体绩效情况)。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0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简要说明项目绩效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XXX””XXXX”“XXXXX”等X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 XXX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XXX万元,执行数为XXX万元,完成预算的XX%。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支持、促进、提高……)了XXXXXXX(按照项目总体目标简要描述项目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XXXXXXXX。下一步改进措施:XXXXXX

2. XXXX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XXX万元,执行数为XXX万元,完成预算的XX%。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支持、促进、提高……)了XXXXXXX(按照项目总体目标简要描述项目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XXXXXXXX。下一步改进措施:XXXXXX

3. XXXXX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XXX万元,执行数为XXX万元,完成预算的XX%。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支持、促进、提高……)了XXXXXXX(按照项目总体目标简要描述项目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XXXXXXXX。下一步改进措施:XXXXXX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XX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XXX项目、XXX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XXX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8万元,比2017年减少1.70万元,减少4.03%,主要原因是2018年职工退休3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民政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殡葬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2(款)01(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2(款)02(项):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2(款)07(项):指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8(款)06(项):指195411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9(款)01(项):指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9(款)02(项):指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9(款)03(项):指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9(款)04(项):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款)01(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款)02(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款)04(项):指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款)05(项):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款)07(项):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5(款)01(项):指洪水、地址灾害、台风等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群众吃、穿、住、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中央给予的专项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5(款)02(项):指洪水、地质灾害、台风等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群众吃、穿、住、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5(款)03(项):指洪水、地质灾害、台风等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9(款)01(项):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9(款)02(项):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款)01(项):指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款)02(项):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1(款)01(项):指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1(款)02(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5(款)02(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类)11(款)01(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05(款)06(项):指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02(款)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附件

附件1

XX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二)机构职能。

(三)人员概况。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包括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二)存在问题。

(三)改进建议。

附件2

2018XXX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情况(包括选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基础数据表等情况)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规范性)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资金使用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

三、存在主要问题

四、相关措施建议

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出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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