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盐店小学校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06-06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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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盐店小学校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盐店小学校职能简介

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7、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2、狠抓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义务教育作用,坚持教育扶贫。

3、做好依法执教,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盐店小学校总编制39名,事业编制39名。在职人员总数39人,事业人员39人,工勤人员0人;退休人员31人。固定资产总额946.98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盐店小学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盐店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530.54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1.4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后,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由50%提高到64.7%,预算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盐店小学校2019年收入预算53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0.5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盐店小学校2019年支出预算530.5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小学校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05448.00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14845.00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后,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由50%提高到64.7%,预算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05448.00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287411.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721.00元、卫生健康支出236450.00元、住房保障支出206866.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盐店小学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0.5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71.4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287411.00元,占80.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721.00元,占10.83%;卫生健康支出236450.00元,占4.46%;住房保障支出206866.00元,占3.9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428.7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等学生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7.4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3.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0.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小学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0.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3.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小学校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盐店小学校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下降。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小学校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小学校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盐店小学校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单位无车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剑阁县盐店小学校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盐店小学--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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