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总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事业编制9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35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4人,遗属补助人员7人。固定资产总额393.581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27.4163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01.9348万元减少8.26%;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27.4163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01.9348万元减少8.26%。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52.011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8.8157万元,公用支出223.196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75.4046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5.94万元。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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