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从生态环境厅获悉,随着近日四川、青海两省《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的签订,目前全省已签订应急联动协议122份,标志着我省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体系正式全面构建。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今年以来,为保障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安全,四川将区域联防联控纳入重点工作,全省共签订应急联动协议122份,其中省级协议17份,市(州)级协议54份,县(市、区)级协议51份,实现行政区域、跨界流域和主要部门的全覆盖,提升了全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在体系建设方面,我省着力打造以省际联防为支撑,市(州)联防为基础,部门联防为骨干的突发环境事件体系。比如在省际之间,我省以输入输出环境风险防控为重点,协调甘肃、陕西、重庆、贵州、云南、青海、西藏等7个周边省(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因地制宜制定协议内容;在长效机制建立方面,我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相邻地区生态环境部门轮流召开联席会,通报交流应急处置工作,研讨相关经验,共同提升应急应对能力;在操作性方面,通过明确联合演练频次、联合检查方式、联合预警范围,实现协议内容规范化、可操作化,此外还通过建立联合防控预警、联合应急应对、协同后期处置等机制,有效支撑、推进两地长期合作。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按照国家的部署要求,推动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向纵深发展,强化流域环境风险评估,把准流域风险点位,摸清流域环境风险底数,保障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不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记者 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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