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中共剑阁县直机关工委预算单位1个,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人员总数4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工勤人员 1人,退休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5.819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规划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县直机关有关单位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会同县委有关部门实施县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指导县直机关各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县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3、指导、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4、负责审批县级各部门和直属企业(除县委管理的企业外)、事业单位党总支及党支部的建设,领导班子的组成,并负责其考核、培训工作。
5、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
6、指导县直机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老龄工作。
7、指导县直机关共青团的工作。
8、指导县直机关业余党校的工作。
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县直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2.01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2.25万元下降36.8%;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2.01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2.25万元下降36.8%。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2.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44万元,公用支出14.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81万元。
部门项目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同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安排预算,减少2万元,减少比例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车辆。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一至表五)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