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601户1780人,易地搬迁138户423人,全年共发放扶贫资金2100.8万元,易地搬迁及附属工程资金2031.1万元,其中:农村危旧房改造59.7万元。2018年修建村组道路49.2公里,整治山坪塘3口,渠系12公里,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90户,改扩建村级阵地建设1个,新建文化广场2处。
二、机构设置
木马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52.7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7万元,下降4.1%。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5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2.73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5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29万元,占83.5%;项目支出91.44万元,占16.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2.7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7万元,下降4.1%。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7万元,下降4.1%。主要变动原因是开源截流,压减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39万元,占2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26万元,占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3万元,占5.8%;医疗卫生(类)支出12.78万元,占2.3%;城乡社区(类)支出11.58万元,占2.1%;农林水(类)支出304.7万元,占55.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7.06万元,占1.3%;住房保障(类)支出7.67万元,占1.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2.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项): 支出决算为160.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7(款)(项): 支出决算为16.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项): 支出决算为32.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项): 支出决算为12.7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类)212(款)(项): 支出决算为1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类)213(款)(项): 支出决算为3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215(款)***(项):支出决算为7.06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类)221(款)(项): 支出决算为7.6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1.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公务接待费支出4.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112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5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具体项目、金额)。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5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业务往来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 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二是扶贫项目在实施推进的过程中,按规范建设程序产生的地勘、测绘、设计、造价、代理、监理、审计等二类费用,无资金来源,无法按期支付,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稳定社会因素。三是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标准各异等问题,便于统一的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采取“分期建设、分步推进”的方式,覆盖内控重点环节。二是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提前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三是强化内控信息化数据分析,发挥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优势,并将内控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四是请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解决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二类费用,避免引发社会矛盾。五是整合资源,项目建设执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木马镇对乡镇周边社区环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场镇及周边环境,龙座村委2组进行了垃圾场转移改造填埋,加强对综合体改建,对河道的重新清理,新建村委会公示栏、村委会广场进行了硬化、村委会外墙进行了翻新处理,提升了村委会面貌,改善了办公环境,基本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41万元,比2017年增加4.16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 2010104人大会议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20106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1102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教育: 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20701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109群众文化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20704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70406电影指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部门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木马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机构职能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总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人员总数23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552.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2.73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18年支出预算55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29万元,占83.5%;项目支出91.44万元,占16.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5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2.7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5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29万元,占83.5%;项目支出91.44万元,占1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二)专项预算管理
包括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对本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能够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有利于更好的加强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合理分配各项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二是扶贫项目在实施推进的过程中,按规范建设程序产生的地勘、测绘、设计、造价、代理、监理、审计等二类费用,无资金来源,无法按期支付,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稳定社会因素。三是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标准各异等问题,便于统一的管理。
(三)改进建议
一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采取“分期建设、分步推进”的方式,覆盖内控重点环节。二是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提前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三是强化内控信息化数据分析,发挥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优势,并将内控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四是请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解决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二类费用,避免引发社会矛盾。五是整合资源,项目建设执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定。
2018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 分) |
目标任务(15 分) | 相关性(5 分) | 5 分 |
明确性(5 分) | 5 分 | ||
合理性(5 分) | 5 分 | ||
预算编制(10 分) | 测算依据(5 分) | 5 分 | |
目标管理(5 分) | 5 分 | ||
综合管理(30 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 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 分) | 不适用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 分) | 不适用 | ||
中期评估(2 分) | 执行中期评估(2 分) | 1分 | |
绩效监控(5 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 分) | 2分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 分) | 3 分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 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 分) | 1 分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 分) | 1 分 | ||
资产管理(6 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 分) | 2 分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 分) | 2 分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 分) | 2 分 | ||
内控制度管理(2 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 分) | 2 分 | |
信息公开(6 分) | 预算公开(2 分) | 2 分 | |
决算公开(2 分) | 2 分 | ||
绩效信息公开(2 分) | 2 分 | ||
绩效评价(5 分) | 绩效评价开展(2 分) | 2 分 | |
评价结果应用(3 分) | 3 分 | ||
部门绩效情况 (45 分) |
履职成效(20 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9分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 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 分) | 5 分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 分) | 4分 | ||
人才培养(5 分) | 4分 | ||
满意度(10 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 分) | 3 分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 分) | 3 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 分) | 4 分 |
2018年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7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2018年县财政局以《剑财乡预下(2018) 070号》文件下达我镇2018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垃圾转运费预算指标4万元,对木马镇垃圾填埋场的恢复及清理、转运场镇及其周边垃圾确保居民生活工作环境干净整洁,达到环保指标,完成了预算100%。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2018年通过县财政预算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场镇周边环境,改变了村容村貌,保证了全镇群众的安全出行。为全镇人民早日脱贫奔康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物质基础,增加了经济效益,充分发挥了项目建设给全镇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县财政局剑财预下(2018) 18号文件批复木马镇实施的项目方案,通过镇、村逐级验收,全镇实施的具体内容与批复的实施内容相符,达到了预期目的。
2、项目管理
县财政局以《剑财乡预下(2018) 070号》文件下达我镇2018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垃圾转运费预算指标4万元。在具体实施项目过程中,通过一事一议严格实行立项、设计、财评、招标制度,镇、村成立相应的项目领导小组和质量监督、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全程管理、监督、指导各个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确保了全镇2018年各个项目实施有序、完成、规范、及时。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全镇完成应进行绩效自评项目的100%、完成投资总额的100%项目建设,通过对加强项目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项目工程质量各环节,加强项目财务管理,及时支付项目资金,确保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预期的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一、 存在主要问题
1、扶贫项目在实施推进的过程中,按规范建设程序产生的地勘、测绘、设计、造价、代理、监理、审计等二类费用,无资金来源,无法按期支付,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稳定社会因素。
2、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标准各异等问题,便于统一的管理。
四、相关措施建议
1、请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解决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二类费用,避免引发社会矛盾。
2、整合资源,项目建设执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定。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木马镇2018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 | 执行数: | 4 | |
其中-财政拨款: | 4 | 其中-财政拨款: | 4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其中:1、对木马镇垃圾填埋场恢复;2、清理、转运场镇及其周边垃圾。 | 其中:确保居民生活工作环境干净整洁,达到环保指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木马镇垃圾填埋场恢复;清理、转运场镇及其周边垃圾。 | 对木马镇垃圾填埋场恢复;清理、转运场镇及其周边垃圾。 | 对木马镇垃圾填埋场恢复;清理、转运场镇及其周边垃圾。 | |
质量指标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达到工程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 ||
时效指标 | 工程完成及时率 | 按期完成工程 | 工程完成及时率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解决场镇及周边老百姓环境卫生出行问题 | 场镇及周边垃圾清理及转运 | 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效益。 | |
改善木马镇场镇及周边环境 | 木马场镇及周边环境的整体治理。 | 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效益。 | |||
社会效益指标 | 解决场镇及周边老百姓环境卫生出行问题 | 场镇及周边垃圾清理及转运 | 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社会效益,解决老百姓出行问题。 | ||
改善木马镇场镇及周边环境 | 木马场镇及周边环境的整体治理。 | 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社会效益,改善了吼狮村村委会阵地面貌。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木马场镇及周边群众满意率 | 98%以上 | 100% |
第五部分 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