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05-31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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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职能简介

1.宣传惠民帮扶和社会救助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宣传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十大”救助制度。

2.组织协调、统筹指导全县惠民帮扶和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培训,按照县惠民帮扶中心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每月召开一次窗口单位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3.协调入住窗口单位及相关部门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民生工作的政策法规。积极统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完善“一门受理、协调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帮扶救助无盲区、无空位。

4.全面落实全县困难群众“十大”救助制度。及时解决癌症患者、重度残疾人、流浪乞讨、来访求助等群众临时生产生活困难,有效缓解其家庭经济压力。

5.承担县惠民帮扶中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2019年重点工作

1.来访接待,解决困难群众申诉难。向来信来访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答有关疑难问题;调处劳动纠纷;掌握、分析、反映的意见和诉求。

2.生活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对前来求助困难群众,根据其反映的特殊问题,调查核实后,积极协同乡镇、村社,按照职能职责不变的原则,调动部门参与的积极性,用好政策,用活政策,确保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3.医疗救助,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难。对患重病、大病、长病的困难群众给予相应资助。协同民政、卫生等部门落实对困难群众的大病救助、医疗救助。四是就业救助,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充分发挥就业局和基层工会组织等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根据劳动力市场需要,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岗位培训服务。

4.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圆满实现汉阳镇青松村年度扶贫工作持续推进。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总编制3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2人,其中行政人员1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1人,工勤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5.24万元。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0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392859.00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7828.00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392859.00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859.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392859.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7859.00元,占88.55%;项目支出45000.00元,占11.4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2859.00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97828.00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859.00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808.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55.00元、卫生健康支出11683.00元、农林水支出5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1213.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2859.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97828.00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808.00元,占84.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55.00元,占7.94%;卫生健康支出11683.00元,占2.97%;农林水支出5000.00元,占1.27%;住房保障支出11213.00元,占2.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93808.00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社会救助网络平台使用维护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1155.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683.0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1213.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7859.00元,其中:

人员经费318369.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949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00%。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迎接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200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单位除上述项目外的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社会救助网络平台使用维护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对帮扶挂联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的工作经费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惠民帮扶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附表(正式).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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