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度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6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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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函〔2014〕93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元山、公店等25个乡镇符合条件的农户房屋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分解情况

    详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及基本原则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按照“三最两就”原则(即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农户,就近、就地进行改造)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三)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拆迁。

三、工作流程

    (一)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证明、房屋照片等材料。

    (二)评议。村委会(居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补助,并予以公示。经评议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居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村建、国土、民政、财政等职能站所与村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入户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住建、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批;经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要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居委会),并说明原因,核查结果要在村务(居委会)公开栏进行公示。在联合审批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要将材料退回乡镇,并说明原因。

    (四)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村建、国土、民政、财政等乡镇职能站所参与,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县住建、发改、财政、民政等县级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核验。

    (五)挂牌。经乡镇组织的验收合格后,在改造后的住房明显位置悬挂“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标识牌。

    (六)归档。乡镇要建立健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档案内容包括:申请书、申请审批表、房屋鉴定报告、住房情况调查表、新旧住房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或残疾证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七)信息入网。登陆地址:http:wfgz.modurd.qov.cm,用户代码、用户密码联系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村建股(联系人:贾春雨,联系电话:6601381)。

    (八)资金管理。改造资金禁止用于房屋风貌打造及与农村危房改造无关的支出。该项工作将实行专项管理、专款核算、专款专用,直接将资金补助到改造户,禁止变相使用。

    (九)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8500元。

    (十)资金拨付。房屋改造结束后经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职能站所、村组(居委会)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将资金拨至乡镇人民政府财政专户,再由乡镇人民政府以“一卡通”方式将补助资金打给危旧房改造户。

四、时间安排

    (一)9月20日前完成申请、村委会(居委会)评议公示。

    (二)9月2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鉴定审核。

    (三)9月27日前完成部门联合审批、全面开工、资料归档。

    (四)10月底全面完成信息入网工作。

    (五)11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竣工验收,并将个户资料装订成册报送县财政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五、考核办法

    (一)该项工作纳入各乡镇2014年度单项目标考核,考核分值100分,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取消乡镇辖区农房改造资格,并将资金调拨到其它乡镇。

    (三)对在工作中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给予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1.剑阁县2014年度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

      2.剑阁县2014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部门联合审批表

        剑阁县XX(乡)镇2014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花名册

      3.剑阁县XX(乡)镇2014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

      4.证  明

      5.民主评议表

      6.××(乡)镇××村委会关于将×××等   户

房屋改造纳入2014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的公示

      7.××(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将×××等   户房屋

改造纳入2014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的公示

      8.××(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危房的鉴定报告

       剑阁县××(乡)镇农村危房鉴定花名册

      9.××(乡)镇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的验收报告

        剑阁县××(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花名册

     10.剑阁县2014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申报表

    剑阁县xx(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台帐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附件1

剑阁县2014年度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   号

乡   镇

危房改造户数

1

元山镇

150

2

公店乡

70

3

柘坝乡

100

4

长岭乡

100

5

圈龙乡

50

6

香沉镇

100

7

吼狮乡

60

8

白龙镇

100

9

碑垭乡

50

10

禾丰乡

300

11

摇铃乡

100

12

鹤龄镇

100

13

杨村镇

100

14

羊岭镇

100

15

锦屏乡

100

16

开封镇

100

17

迎水乡

100

18

高池乡

100

19

碗泉乡

100

20

龙源镇

100

21

剑门关镇

74

22

城北镇

100

23

上寺乡

50

24

凉山乡

1

25

江石乡

30

合       计

2335户

    禾丰乡作为市级新村建设重点乡镇,需建50户以上聚居点1个;高池乡、城北镇作为县级新村建设重点乡镇,需建20户以上的聚居点1个;其它乡镇需建10户以上聚居点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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