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定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协调、指导高等教育和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7.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9.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县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10.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剑阁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剑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13.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4.承担剑阁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剑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着力改革创新,办活力教育。一要创新考核评价机制。二要健全用人机制。三要改革财务管理机制。四要优化项目安排办法。五要创新党建学习形式。
2.着力质量提升,办优质教育。县教育局要始终把教育质量作为评价学校、评价校长、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普通高中要“稳”,就是要稳住,不能滑坡。职业教育要“创”,创特色,增强吸引力。义务教育要“冲”,冲到全市前列。学前教育要“提”,提高保教质量。特殊教育要“保”,保障读书的权利。民办教育要“放”,开放办学。
3.着力错位发展,办特色教育。一要调整学校布局。二要对县域高中阶段学校进行定位归队,引导高中学校分类、特色、互补、错位发展。三要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加快特色创建,因地制宜,优化办学理念,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一校一品,百家齐放”的教育格局。
4.着力民生保障,办公平教育。其一,扶贫工作要实。其二,教育资助要准。其三,均衡创建要优。其四,项目建设要快。
5.着力安全稳定,办平安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要求,确保学校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切实提高舆情应对的时效性、有效性,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形成正面舆论场,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教育局总编制61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36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50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 28 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002.43万元。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8510.6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77.56万元,下降5.3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45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9.6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42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48万元,占7.01%;项目支出6906.19万元,占92.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10.6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77.56万元,下降5.3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6.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489.45万元,增加152.85%。主要变动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6.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7051.53万元,占94.95%;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59万元,占0.84%;医疗卫生支出26.46万元,占0.36%;住房保障支出20.96万元,占0.28%;农林水支出265.13万元,占3.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426.67,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1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51.77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930万元,完成预算100%。
5.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4274.01万元,完成预算100%。
6.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
7.教育(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6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2.5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13.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9.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52万元,完成预算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52万元,占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管理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2万元,完成预算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02万元,增长13.56%。主要原因是接待量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15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7.5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5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执行预算、达到预期效果。我局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预算、达到预期效果、收到良好社会好评。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人才支援” “2018年学生建档立卡本专科”等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人才支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全县教育的发展水平,有效改善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完成培训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人数
| ≥100人
| ≥100人
| ||
培训贫困职中学生
| ≥15人
| ≥15人
| ||
提升骨干教师、管理干部教育教学水平
| ≥100人
| ≥100人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助学生家长满意度(≥98%)受助学生满意度(≥98%)参训骨干教师、管理干部满意度
| ≥98%≥98%≥98%≥98%≥98%≥98%
| ≥98%≥98%≥98%≥98%≥98%≥98%
|
2.2018年学生建档立卡本专科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3.13万元,执行数为213.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1:落实好资助政策,及时下达资金,督促学校按时落实资助资金
2:提高贫困家庭经济收入,助力家庭脱贫。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助学生家长满意度(≥100%)
| ≥100% | ≥100% | |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教育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学前教育债券等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报告见附件2。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人才支援项目、2018年学生建档立卡本专科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剑阁县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4万元,比2017年增加16.61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培训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险缴费支出(项):指缴纳职工养老险。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医疗保障(项):指职工医疗等保险。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项):指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剑阁县教育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财政局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内设办公室等21个股室。
(二)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定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协调、指导高等教育和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7.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9.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县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10.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剑阁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剑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13.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4.承担剑阁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剑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教育局总编制61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36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50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 28 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002.4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45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9.6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42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48万元,占7.01%;项目支出6906.19万元,占92.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较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
1.管理制度健全: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有执行,有考核制度。
2.资金使用合规:本年度支出的所有资金均由县财政局国库支付,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按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二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专项预算管理
1.“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与本年预算持平。
2.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较好,凡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均实行了政府采购。
(三)结果应用情况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建立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领导带头,全员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理论、政策,将整体绩效目标分解为各个岗位的工作目标,作为考核各岗位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及准绳,主要业务指标有所提升,充分体现了“少花钱、多办事”的绩效管理理念,单位履职用财能力明显提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整体情况来看,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能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二)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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