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办发〔201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现将《剑阁县创建全省饮用水卫生监测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
剑阁县创建全省饮用水卫生监测示范区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四川省饮用水卫生监测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试行)》(川卫办发〔2016〕18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示范创建,规范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加强监测数据分析、整理和利用,提高监测工作质量控制水平,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业技术机构支持、数据共享的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新机制,形成与全县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价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卫生。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对照四川省饮用水卫生监测示范区考核标准,开展基线调查。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完善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水质卫生监测各项规章制度,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组织宣传发动,大力营造创建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 年4月—6月)。
1.收集资料、科学分析。收集本县城乡饮用水基础资料,包括饮水人口状况、供水单位信息、水质本底数据等,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分析本县水质卫生安全风险因素并提出相应的监测措施。
2.规范管理、完善体系。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设置监测点并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建立采样、检测、报告全过程质控体系,提高饮用水监测的软硬件能力,达到监测工作要求。
3.狠抓培训、加强指导。定期做好供水单位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强对供水单位净水剂及消毒药剂使用的指导,提高水厂管理人员对水处理过程的关注度及提升水厂水质的自我检测能力。
4.普及知识、全民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饮用水卫生宣传,提高公众对相关知识的知晓率。使广大群众争做安全饮用水的受益者、宣传者和参与者,努力营造全民关注饮用水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迎检考核阶段(2016 年7-11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照《考核标准》,对全县供水单位开展详细的自查自评,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迅速整改落实。规范台帐资料,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饮用水安全工作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目标考核,列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要内容,在县域总体规划、村镇规划、饮用水专项规划中有计划、有安排,并与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县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出台与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相关文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通报创建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经费保障。
县财政每年安排全县水质卫生监管和监测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水质卫生监测采样和分析、饮水应急保障和开展全民水质卫生宣传等活动。
(三)加强能力建设。
进一步健全水质卫生监测队伍,配足配强水质监测人员,完善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认真组织扩项评审,确保实现42个常规项目监测。组织开展新(扩)建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卫生检测和卫生学评价。
(四)加强工程建设。
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实施水源保护和应急备用水源等建设工程。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是实现“平安剑阁”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民生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县饮用水卫生监测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部门职责。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全力确保示范区创建工作如期完成。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饮用水水质监测示范区创建所需经费,并将水质卫生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县水务局负责全县自来水生产、供应,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县卫计局负责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普及、饮用水监督检测,以及开展卫生学评价等相关工作;县环保局负责监督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学校安全饮水;县文广新局负责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川投水务集团剑阁有限公司负责市政供水及城区二次供水安全;各乡镇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政策落实、宣传教育和饮用水环境保护等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将全县饮用水卫生监测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考核内容,扎实开展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加大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监测、督导指导,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质的定期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我县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附件:剑阁县创建四川省饮用水卫生监测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剑阁县创建四川省饮用水卫生监测
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确保我县创建省级饮用水卫生监测示范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并取得实际成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剑阁县创建省级饮用水卫生监测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静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何春蓉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何建明 县财政局局长
蒲剑秋 县卫计局局长
张 军 县水务局局长
张怀军 县环保局局长
王晓明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伍翠蓉 县教育局局长
徐怀峰 县文广新局局长
杜华芬 县卫计局副局长
窦炎章 县疾控中心主任
田中茂 县卫监大队大队长
何天政 川投水务集团剑阁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计局,由杜华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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