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征集史料。
2.编撰党史。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对照目标,领导重视。强调了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武装,党研室要进一步做好党史理论成果转化,同步开展党史宣讲进机关、进基层、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
2.“两学一做”,理论武装。认真开展了“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把“两学一做”活动紧密结合到我室业务工作和精准扶贫中来,全面提高了我室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业务水平及作风形象。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和监督责任,一年来,我室风清气正,从未发生任何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事件。
3.《执政实录》,编撰出版。根据中央、省委党史研究室对《执政实录》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室及早成立了《执政实录》(2016年)编写组,落实了专门的资料征集人员和专题编撰人员。通过发文征集、实地征集、电话征集、网络征集、上门征集,对我县四大班子、各部门、乡镇进行了全面的图文资料征集。客观、真实、权威记录和反映我县各级党委执政历史提供了一部精品力作。
4.党史宣讲,卓有成效。长期以来,我室高度重视党史外宣工作。我室在县委组建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深入机关、乡镇、企业、社区、学校等宣讲活动中担任宣讲骨干,分别赴江口、木马、上寺、下寺等13个乡镇进行了全面宣讲,受众面达1.1万余人,广大受众深受鼓舞,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5.挖掘红史,指导村史。借十九大东风,结合党史红色资源开发保护职能,对全县涉猎红色史料乡镇进一步全面摸排,深入挖掘。征集到了大量党史人物书信文稿、红色故事及珍贵图片。协助编写地方红史专辑《剑南烽烟》,现已出版面世。赴金仙镇小桥村指导该村村志的编撰工作,该村是我县首例撰写村志的基层组织。我室对全村的地形地貌、党的建设、红色史实、风土人情、产业发展等展开了全面走访调查。对志书的编撰进行了规范性的指导和业务交流,并由我室为小桥村志作序。该志书涵盖了该村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乃至方言逸趣,是该村的发展传承史,也是该村的百科全书。该志书完成21万字、200余张图的编辑,指导志书编撰得到了省市的高度肯定。
6.精准扶贫,服务大局。我室在县委的部署下,与县委防邪办、县委接待办三家对口帮扶江口镇金钟村。民生保障方面:先后送去鸡苗,农肥等农资价值约两万余元,节日慰问送去电热毯,慰问金,价值六千余元。贫困户的民居改造、村容村貌、教育医疗、村民用电、饮用水、电视网络等得到了相应保障和根本改善。产业发展方面:认真落实脱贫致富奔小康措施,大力发展致富增收产业,经多方努力争取,投资30余万元建成了300亩特色枇杷、青脆李、红心柚水果产业园,户户建成小庭园。由贫困户带头启动母猪代养生产仔猪模式,带动集体经济发展。同时组建金钟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管理和有效发展。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委党史研究室总编制4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工勤控制数1人,在职人员总数4人。无下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县党史办本年收入合计3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7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2.12万元,增长5.8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17年县党史办本年支出合计3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2.12万元,增长5.8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7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2万元,增长5.8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2万元,增长5.8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31.14万元,占8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万元,占11.42%;医疗卫生支出1.66万元,占4.29%;住房保障支出1.49万元,占3.85%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3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9元,完成预算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1万元,其中: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36 %,决算数少于预算数,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执行公业务、调研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县党史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万元,比2016年减少0.28万元,减少8.1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党史办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未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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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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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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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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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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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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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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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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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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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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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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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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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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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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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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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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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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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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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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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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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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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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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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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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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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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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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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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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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未对下属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未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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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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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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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确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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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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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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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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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执行规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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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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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质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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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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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成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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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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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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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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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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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效率(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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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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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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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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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各级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所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其他部门所属从事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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