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荣获“中华诗词之乡”称号

发布日期:2016-07-15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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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华诗词学会以《关于授予四川省广元市‘中华诗词之市’称号的通知》(中诗字〔2016〕9号文件),授予剑阁县为“中华诗词之乡”称号。据悉,剑阁县文化底蕴厚重,具备创建诗词之乡的人文基础和经济基础,于2014年启动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始终把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作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抓手,并将其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施文化强县战略的重要举措。积极举办了各类采风、赛诗及诗词文化交流等活动,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通过诗词引路、文化治县,也营造出了民间诗词文化的深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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