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预算分析报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王河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王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
1、全力以赴攻脱贫,决战决胜促摘帽。
以最大的投入强保障。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汇聚所有资源、所有力量、所有工作助力全镇脱贫摘帽。按照“缺啥补啥、差啥建啥”原则,争取财政投入,用好专项资金,整合涉农资金,用活社会资金,确保资金投入只增不减。强化一把手总负责制,选优配强镇村扶贫队伍,压紧压实帮扶干部责任,常态化督查督导,确保力量投入只增不减,书记镇长不低于百分之五十时间,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百分之百精力用于脱贫攻坚,确保时间保障只增不减。
以最实的举措抓落实。对标“户脱贫、村退出、镇达标”脱贫验收标准,高质量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今年全面脱贫,保证镇便民中心、学校、医院等建设达标,为全县摘帽增分添彩。大力推进产业扶贫,支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贫困户发展当家产业,确保村村有特色支柱产业、户户有骨干增收项目。落实就业扶贫十条措施,确保有劳动能力贫困家庭至少1人就业。提升易地搬迁群众产业就业质效,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落实低保兜底、危房改造、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学校、卫生院、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贫困村通村道路、标准卫生室、文化室达100%,贫困户安全饮水、用电、通信网络、广播电视均达100%。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统筹做好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化“三项教育”活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脱贫动力,统筹推进非贫困村、非贫困户发展。
以最严的要求增质效。严守标准抓攻坚,聚集贫困户“一超六有”、贫困村“一低五有”、乡镇“三有”标准,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活动,摸清基本情况,查找差距和短板,建立问题台帐,健全整改销号机制,做到数据真实、程序规范、档案齐全。严格要求强责任,健全脱贫攻坚考核机制,提高各村、社区、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在政府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强化督查督导,从严整治责任不到位、措施不精准、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严肃认真迎大考,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倒排时间备考核,以超常举措、过硬办法用好考核“指挥棒”,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扎实的工作,确保群众满意、考评通过、顺利摘帽。
2、凝心聚力抓项目,强化基础谋长远。
加快项目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幸福美丽新村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村容村貌提升,农村水、电、路、产业的升级改造;统筹推进全镇易地搬迁改造、贫困户民居改造建设,争取全面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危旧房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土坯房改造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宜聚则聚、宜散则散、相对集中、统筹谋划”的基本原则,着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强项目争取,全面完成贫困村产业发展完成的总体目标,继续加强对农村公路和高山村组水利等基础设施投入建设力度,奠定坚实的农业发展基础。在加强现有建成的村道路管护的基础上,力争全面解决通村连组道路硬化,加大入户路建设,全覆盖解决全镇人畜安全用水。加强农村水利基础建设,改造病险山坪塘,新建防旱池,配套沟渠,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加强城乡电网改造,增强电力供给保障能力,积极推进“三网融合”,推广地面数字电视。加强道路建设项目跟进力度,力争尽快上马开工。
加强项目招商,用好用活用足支持企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推动生产要素、政策资源、政府服务向实体经济集聚,加大西河、双柏、井峰、大顺园区招商盘活工作力度,激活园区发展活力,。加大县上新引工业转移承接对接,争取工业突破发展。
3、克难攻坚兴产业,提质增效促增收。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贯彻县委县府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不断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增收致富质量,加快农业大镇向农业强镇转变步伐。
优化结构,调整布局。大力调整全镇产业布局,一镇三带、村村建产业园,户户建微田园,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依托退耕还林政策巩固核桃622.5亩,品改嫁接622.5亩,实现产业规模化。重点发展以蛋鸡、生猪、牛、兔为主的规模养殖业,整合产业资金,在深垭、鲁垭、板桥建立特色产业园,加大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建无公害农产品3个,建立完善电商平台,创新“农超对接”“农校直供”生产销售模式,加大肉兔养殖、藕鱼养殖、蔬菜产业扶持力度,继续争取资金扶持一批养殖大户。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司两社建设,整合资源,做大做强集体经济;大力推行农业保险,用好产业发展资金,落实惠农帮扶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推广农业高产技术,稳步发展传统粮油和果蔬产业,粮油总产量稳中有增,农民人均收入显著提升。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实体经济注入,积极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充分发挥园区经济效应。
4、倾心聚力惠民生,统筹推进促发展
坚持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全力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延伸”工作,为新农村和优美城乡环境建设打基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幼儿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协调发展。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努力提高“新农合”参保及受益水平,加强各类传染病防治,促进农村卫生工作健康发展。要切实加强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全覆盖,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积极开展就业援助系列活动,推进实施全民创业、万众创新。要加大城乡低保覆盖面,完善民政十大救助制度,切实维护城乡弱势群体合法利益。要创新社会管理,着力完善村级政权建设,提升社会化志愿服务和民间组织管理水平。要继续完善各类保险制度,健全城乡基本医疗和居民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广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发展广电事业,加大文化进校区、进社区、进家庭、进村组力度。
要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充实完善信访防控网络体系,健全扶危解困、群众信访和大调解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合理诉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群防群治网络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普法等法制宣传及重点人物的稳控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平安金仙”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防范处置机制,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森林防火、食品药品、校园及建筑施工、危化品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整治,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切实加强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和群众守法纪、懂规矩、知感恩、明礼仪教育,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要加强国防建设、环境治理、国土资源管理,抓好供水、供电、档案、保密、统计、金融、商贸、邮政、通信等工作,抓好关心老干部和老年群众工作,实现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5、牢记使命强建设,树立发展新形象
坚持政治引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服从党委领导,带头执行党委决定,全力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做到党政同声、团结一致。共同维护好全镇良好的政治生态。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健全工程项目、招商引资、财政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依法、民主、科学决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落实镇人大决议、决定,扎实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加强行政、审计监督,接受司法监督,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改进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大力加强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一办三中心”、村(社区)党群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行实效,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持续开展“双提双破”活动,深化“马上办”服务,加强督查督办和效能监督,坚决整治庸懒散浮拖,解决办事难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健全和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强化廉政建设。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用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强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程招投标、扶贫项目资金等重点领域监管,持续深入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总编制67名,其中行政编制36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36名,工勤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22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3人。固定资产总额779.61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支总预算18235751.43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423266.43元,主要原因是区划调整乡镇合并后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18235751.43元,其中:上年结转3197552.64元,占17.5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38198.79元,占82.4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18235751.43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0278.79元,占75.24%;项目支出4515472.21元,占24.7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235751.43元, 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423266.43元,主要原因是区划调整乡镇合并后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38198.79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7552.64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59299.01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2899.4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2048.32元、卫生健康支出559450.29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1164.62元、农林水支出10399949.43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84802.28元、住房保障支出26613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235751.43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423266.43元,主要原因是区划调整乡镇合并后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59299.01元,占29.9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2899.48元,占2.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2048.32元,占4.56%;卫生健康支出559450.29元,占3.0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1164.62元,占0.99%;农林水支出10399949.43元,占57.03%;资源勘探信息支出84802.28元,占0.47%;住房保障支出266138元,占1.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459299.01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52899.48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广播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32048.32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59450.29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81164.62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中心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城乡环境事务支出。
6、农林水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399949.43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村组干部、离职干部的生补补助、基层组织经费及公共服务运行支出。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4802.28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企业办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66138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720278.79元,
其中:人员经费10013176.3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707102.4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74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74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上升120%。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5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 2010104人大会议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20106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1102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教育: 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20701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109群众文化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20704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70406电影指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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