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昌、左长委员:
你们联名提出的《关于将元山镇柑橘产业园纳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建议》(第8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标准。根据《广元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评分标准》的相关要求,苍溪县、剑阁县、昭化区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种植业基地面积需要达到5000 亩,并按照种植业对有机肥的需求量,配套建设标准化养殖场。元山镇柑橘产业园的发展规模有限,且无相应配套设施,与市级农业园区的标准差距较大,客观上暂不具备建设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条件。
二、市级相关部门对我县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要求。根据市级部门相关要求,我县现代农业园区近期的重点是发展粮油产业,并按照要求完成万亩粮油产业带,因此2020年我县重点发展碑垭粮油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市级园区后,开展省级评星评级工作。
三、元山镇柑橘产业园下一步将被列为我县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元山镇柑橘产业园目前是村办特色产业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对元山镇柑橘产业园做进一步的提升工作,因地制宜,针对性的扩大园区规模,具备条件后将其列为县级现代农业园区,未来再申报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联系人:张辉兰;联系电话:0839-2902090)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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