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环境卫生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报表

发布日期:2016-08-25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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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县环境卫生管理局(简称县环卫局),为县城市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副科级)。县环境卫生管理局使用事业编制40名,其中设局长1名(由城管局副局长兼任),副局长2名。主要负责全县乡镇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县城区、普安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理工作;负责新老县城路灯管理维护工作。下设下寺环卫所、普安环卫所、路灯管理所。
  二、单位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0 个,其中行政单位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  77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7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 万元。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 77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 755.2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9 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支出 755.2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
  (三)医疗卫生支出10.9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农林水支出0 万元,主要用于        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主要用        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 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2.5 万元,较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严控因公临时出国(境)规模,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 2.5 万元,公务接待46批次,共计 240人,主要用于接待行业学习公务活动。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 个,出国(境)0 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 万元,
  截至201512月底,共有公务用0 辆,其中:轿车   辆、越野车0 辆、其他车型0 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用于保证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业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0 万元。

  附表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附表二: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附表三:2015年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附表四:2015年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附表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附表六:2015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表七: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剑阁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6年8月25日


环卫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示表.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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