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剑阁县看守所在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监管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以“勤务模式科学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管理方式精细化、监管手段信息化、设施保障标准化”为引领,继续巩固和深化“一级看守所”金字招牌,全面升级监管工作,再次被省厅总队评为“全省安全文明监所”,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12月05日,全年总共关押461人,其中接转去年155人,全年收押306人,执行逮捕86人,执行起诉115人。处理、变动出所340人(取保候审147人,投送监狱111人,刑满释放47人,缓刑释放6人,撤案释放1人,转本省(市、区)其他所3人,转外省(市、区)其他所1人,临时羁押带走16人,其他8人)。现在押121人,已决犯22人,未决犯99人。
二、工作情况
(一)、队伍管理精细化
1、2017年,我所继续抓民警学习教育,提高监管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我所结合“六个一”和监管工作有关要求,每半个月定期召开一次全体民辅警会议,学习党章党纪,法律法规,各项制度及事故通报,并结合本所实际开展讨论,举一反三,同时开展风险评估,安全检查和“六个一”有关活动,做到半月提醒,一月考评,既减少了会议次数,又推动了各项工作,促进队伍和工作双提升。
2.定岗位职责,明确目标任务,人人肩上担责任。每年年初都要修订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定岗定责,明确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及岗位责任人各自的职责和任务,避免了吃大锅饭,吆伙伙羊的状况。
3.制定考核办法,奖勤罚懒,逗硬考核。目前看守所形成了一套科学、实用的考核办法,带班领导根据各岗位工作状态,任务完成情况和遵守纪律情况,实行当天量化打分,每月由考核小组进行监督和汇总,并在所内公示。按每月考核结果进行绩效考核,逗硬奖惩,重罚重奖,同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避免了过去奖惩不痛不痒的平均主义。
(二)、在押人员管理精细化
1.严格执行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利用电教广播自动播放系统,提示在押人员按照全市统一的一日生活制度和行为规范,按时学习、操课和放风,实行全进全出,改变了过去那种无序,落单和无事生非的状况。
2.制定行为规范和内务卫生标准,实行军事化管理。根据原有在押人员行为规范,结合本所实际进行修改和细化,并制订了违反规定的扣分办法和惩罚措施,同时将违规情况录入信息系统,系统提示其它相应岗位开展工作,实现了动态录入多岗联动;制定监室内务卫生标准,确定物品摆放的位置方式,做到“四干净六统一”“五个一条线”,监室物品整齐划一,秩序井然。
3认真评选文明监室,充分调动创先争优积极性。每天对在押人员遵守纪律,执行规范,内务卫生和精神面貌等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并细化到每个时段,按得票多少评选文明监室和严管监室,使评选工作更科学,更准确,更公平。
(三)安全管理精细化
1.排查风险点。剑阁县看守所在日常工作中针对在押人员安全、监管队伍安全,羁押信息安全排查八大风险点,每个风险点都制定相应的六句话,句句四个字的管控措施。称为“风险管控四字诀”,便于民警记忆和操作,大大提高了安全系数和管控水平。
2.评估风险人。从在押人员入所开始,开展首次风险评估、二次风险评估和日常风险评估,并根据不同等级,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管控方案,使各岗位民警都熟悉重点风险人员的基本情况,列管原因和管控力量,便于多岗位联控。
3.管好五道门。首先是管好A.B门,其次是管好C门;再次是管好监室门,最后是管好监室中门。我所安装了国内领先的掌静脉生物识别防误系统,监所民警及工作人员必须通过该系统识别后方可出入A门,彻底杜绝了冒充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出所入所的可能性;同时还安装了四门互锁系统,从技术手段上排除了任何两门同时开启的隐患;同时监室门系统的控制系统安装在监控室,并配备了超大显示屏,将监室门关闭情况显示在大屏幕上,以不同颜色提示监控民警对监室门进行管控。
4.排除安全隐患。我所按每月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一是清除了监室悬挂点;二是在门窗上加装了金属防护网;三是对监室、过道及收押室等在押人员能接触到的窗户玻璃进行了钢化处理和纱窗防护;四是在严格搜身的基础上设置了安检门进行再检装置。
(四)执法管理精细化
1.规范工作流程。在落实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流程,各岗位民警从接班开始便进入流程,如收押岗位:从检查着装(装备)—查看交班记录—检查设备—接班签字—上岗履职—进入收押提押流程,直到交班后流程结束,避免了环节遗漏和执法的随意性。
2.规范执法行为,为了让各岗位民警准确掌握执法要求,看守所将《执法细则》和上级的规定印成书,人手一册,要求熟练掌握和按规定操作,由带班领导监督执行,分管领导随机抽查,对不按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并按考核办法扣分,确保执法行为不走样。
3.规范痕迹管理,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到有据可查,我所强化执法痕迹管理,凡信息系统有登记台帐的一律录入系统,重要记录还需纸质备份并签字捺印,对重要环节还增加了记录薄,如在押人员医疗记录,服药记录,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看护及领导巡查记录,集体交接班记录,集体巡监记录,重要监控视频保存记录,管教民警与外界通话记录,民警每日工作记录等。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看守所本年收入合计35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2.46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38.24万元,减少9.79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押人犯医疗费转卫生局统一支配。
2017年看守所本年支出合计352.46万元,(参照财决公开1-2表)其中:基本支出299.31万元,占84.92 %;项目支出53.16万元,占15.08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减少38.24万元,减少9.7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在押人犯医疗费转卫生局统一支配。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2.46、支出总计352.4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8.24万元、减少4.92%。支出总计352.46万元,减少18.24万元、减少4.9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24万元,减少4.92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安全支出306.76万元,占87.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8万元,占7.83 %;医疗卫生支出10.34万元,占2.93 %;住房保障支出7.78万元,占2.2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040201行政运行253.61万、2040217拘押收教场所管理53.16万元: 支出决算306.76万元,完成预算100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27.58万元,完成预算100 %。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
8、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支出决算为7.78万元,完成预算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9.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6.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1.03万、津贴补贴115.42万、奖金4.77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58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8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56万、住房公积金7.78万。
公用经费43.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77万、水费4万、电费9.33万、邮电费1.21万、差旅费8.73万、维修(护)费5.06万、培训费0.10万、公务接待费0.95万、劳务费0.08万、福利费0.1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完成预算 99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占9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 100 批次, 20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 0.94 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004万,增加0.0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看守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8万元,比2016年减少2.95万元,减少6.4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看守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看守所共有车辆2辆,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 0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
明确性(5分) | |||
合理性(5分)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
目标管理(5分)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
决算公开(2分)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
人才培养(5分)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
(10) | 明确性 | 5 | ||
合理性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完成时效 | 5 | |||
完成成本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总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安全20402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40217拘押收教场所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纠纷。
12.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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