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高观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06-04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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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高观乡人民政府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25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1人。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我镇脱贫攻坚高质量脱贫摘帽大考交卷年,做好全年工作,至关重要。2019年乡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中央和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我镇“做优农业、做实民生、做严党建、统筹发展、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工作中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努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今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工农业总产值实现9500万元,力争增速达到全县平均水平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150万元,同比增长10%。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3%,人均增长1200元以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产业升级契机,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加快制定新一轮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巩固提升“生猪、烤烟、核桃、黄金梨”等现有农业产业的同时,积极培育小水果、中草药种植、生态黑猪养殖等特色产业,提高全镇农业产业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增添措施,大力发展生态种养殖业,稳固畜禽养殖、发展林果种植、中药材产业以及其他相关产业,大力推进林果基地建设工作,依托剑江农业产业带促进全镇104户贫困户脱贫、元岭和茶坪两个村整村退出,全镇整体脱贫摘帽,实现同步奔康。

(二)落实农村改革政策,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用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鼓励农户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探索电商对接、农社对接,提高高观农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帮助农户促销增收。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和破坏一般耕地,严禁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和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休闲场所。加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增强村级班子履职能力,加大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全面落实人口计生政策,强化人口计生服务。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用好高观文体宣传优势,创作一批高观本土的乡土文艺作品,大兴群众性文艺活动。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大力传承乡村文明,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打造优美人居环境。坚决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河长、路段长”制度,发挥村建职能作用,加大集镇水源地保护和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力度,规范农村垃圾收集转运管理,推行秸秆禁烧还田制度,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战。做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加大高观集镇建设投入,着力解决集镇环境卫生。严格执行畜禽养殖规划要求,不新增有环境污染的大型养殖项目,做好生猪养殖小区污染管控。加强环境保护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抢抓城乡建设发展机遇,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强化规划意识和法治教育,严格执行高观镇发展总体规划,提高新农村建设质量和水平。做好全镇撤乡建镇后全面保障运行工作,实现乡改镇正式挂牌全面办公,真正展现高观新形象新面貌。向上争取项目维修整治集镇黄坪梁至蒋家街道道路损毁路段,张帽至茶坪六组猪场道路损毁路段。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镇城乡发展。完成元岭村、茶坪、禾丰等村山坪塘整治项目,全面完成田坝、元岭两个村的东西扶贫协作配套项目建设。争取村组道公路5千米水泥路硬化指标改变元岭村道路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规范实施一事一议等项目,用好村级运行维护费用,改善各村生产生活条件。争取资金强化农村民居维修改造,推进美丽新村建设及“四好村”创建,全面完成省级卫生乡镇创建和省级卫生村创建,完成元岭村、茶坪村2个易地搬迁安置居民点项目建设,完成新田、茶坪两个村整村推进项目及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全面完成易地搬迁配套项目建设,落实并完成脱贫任务村扶贫规划项目建设。

(五)强化民生保障要务,补齐社会发展短板。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流程,强化特困人员、低保办理审批和公示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残疾人。健全农业项目投入和利益联结机制,实施好种粮农民耕地地力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用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帮助农民降成本、控风险。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高度重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积极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农村校园环境。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村级卫生室管理,改进农村慢性病、精神病防治。深入推进平安高观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全力化解矛盾纠纷。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让突出问题和乱点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提供平安稳定的环境保证。

(六)对标精准施策,打好 “脱贫攻坚”摘帽战役,夯实高观发展新基础。精准发力,坚决打赢全乡脱贫摘帽攻坚战,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精准扶贫,突出重点抓好住房安全、就业增收、产业扶贫,坚持做到安全住房有保障、产业增收有支撑、基础建设有看点、人居环境有改善,全面完成全乡脱贫摘帽任务。全力做好项目投资服务,完善基础配套,建设发展好4个脱贫村特色产业园区。引领产业发展更快更强, 形成“一村一品”覆盖全域的产业格局,探索农村可持续发展新路径,努力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充分发挥我乡农业产业发展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种养殖业,稳固畜禽养殖、发展林果种植、养殖中药材产业以及其他相关产业。落实扶贫政策和各种巩固措施,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用好“农民夜校”学习平台,举办贫困户技能培训,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挪用和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惩不贷;以更加负责的精神和更加有力的保障,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摘帽攻坚战。

(七)担当安全稳定责任,提升乡村法治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依法治乡工作。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用好贫困村“一村一法律顾问”资源,镇村干部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农村寻衅滋事、干扰村民依法自治、扰乱机关单位秩序等“村霸”行为,引导群众自觉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威严。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满意度评价工作,提高政务服务和信访办理质量,依法处理非访、缠访等违法行为。加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强化立体化治安防控服务,用好雪亮工程等技防措施,加强农村社会网格化管理。加大对非煤矿山、在建工地、校园周边、塘库堰、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成品油等行业单位安全监测和隐患整改,构建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镇政府及镇直各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各方面工作,把全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推动镇村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一要始终保持忠诚之心。忠诚于组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体干部要积极察民情、解民忧,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的民生实事。把确保令行禁止作为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县政府及镇党委决策部署。二要始终保持公道之心。严格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府工作,加强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诚信干事,加强政务公开,保持重要规划、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连续性,依法履行对群众的承诺。推动和谐共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集思广益抓好工作落实。三要始终保持进取之心。积极主动作为,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强化执行力建设,健全机关干部工作绩效督查考核办法,激发干部队伍活力。鼓励创新作为,充分发挥镇村干部的积极性,加强工作经验总结提炼,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形成一批工作特色亮点。加强干部学习提升,强化干部轮岗和多岗锻炼,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培养一批“乡村工作能手”。四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自觉接受镇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要求,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坚决纠治“四风”,推进精文简会高效办事,强力整治机关效能和发展软环境问题,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制度约束,健全项目资金监管机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紧廉洁从政的制度“笼子”,树立政府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高观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5526144,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38206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厅2019年收入预算55261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26144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厅2019年支出预算5526144元,其中:基本支出5430744元,占98.27%;项目支出95400元,占1.7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高观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26144,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38206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26144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1987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765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107元、卫生健康支出247583元、城乡社区支出109348元、农林水支出2408028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2330元、住房保障支出108111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高观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26144,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38206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1987元,占37.4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7650元,1.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107元7.25%卫生健康支出247583元4.48%;城乡社区支出1093481.98%;农林水支出2408028元,,43.5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2330元,1.3%住房保障支出108111元占1.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071987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0765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文化旅游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40110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医疗、养老保险保障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47583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款)行政运行(项)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09348,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城镇社区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城区管理、垃圾清运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6、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水(款)一般行政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408028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报酬、村级经费支出。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信息(款)一般行政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72330元,主要用于:资源勘探信息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办公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108111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高观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30744元,其中:
  人员经费392134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50940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高观镇人民政府2019年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58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585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高观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26%。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XXX元,用于XXX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财政监督检查及周转金清理、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高观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高观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高观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阁县高观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剑阁县高观镇人民政府2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等。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剑阁县高观镇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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