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土地登记、房屋登记及其交易、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
2.负责全县57个乡镇的国有土地登记、房屋的所有权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及其交易、林地登记受理经办工作。
3.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更新、维护、管理及使用,做好数据的整理、备份、依法对外查询工作。
4、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
5、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加大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按照国家、部委及省市要求,争取得到政府对该项各种的大力支持,确保2020年底按质按量完成我县166191户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工作。
2、加大基层国土所网络建设,真正将登记工作延伸开展到乡镇,实现登记工作数据化办公,同时继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网络管理信息平台的操作,从而真正达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3、继续加大对土地、房产测绘中介机构的管理。实行测绘成果质量标准的准入制度,面向社会公示;严把测绘成果报告质量关,建立有效机制,实行实地现场测绘达100%,准确率达100%。
4、要具有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协助局相关股室站所的工作,在办理登记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土地市场动态和土地供给后的监管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19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6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工勤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商业服务等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2026836.56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1814.56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工资调整、不动产登记系统网络服务费、证书工本费纳入预算指标。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2026836.56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6836.56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2026836.56元,其中:基本支出1826236.56元,占90.1%;项目支出200600元,占9.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26836.56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1814.56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工资调整、不动产登记系统网络服务费、证书工本费纳入预算指标。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6836.56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86704.4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086.72元、卫生健康支出87543.36元、住房保障支出7750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26836.56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61814.56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工资调整、不动产登记系统网络服务费、证书工本费纳入预算指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86704.48元,占83.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086.72元,占8.64%;卫生健康支出87543.36元,占4.32%;住房保障支出77505元,占3.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75086.72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87543.36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686704.48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中心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不动产登记系统网络服务费和不动产证书工本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77502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26236.56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8236.5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8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0年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8667.27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32792.27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年度工资调整、保险基数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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