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林业局和园林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7-09-20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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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县林业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研究调查拟定相应林业发展措施造林绿化、护林防火、资源林政管理、林木、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林业系统计划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切实加强资源保护;持续推进造林绿化;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强力推进依法治林;积极稳妥推进林业改革;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市县重点目标全面完成;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稳步发展核桃产业拓宽群众致富途径;平安林区”创建成效显著;选聘生态护林员助推生态建设扶贫;林权抵押贷款推进有力;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应急能力.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本年收入合计58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08万元,占100%。

2016年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本年支出合计4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8万元,占49%;项目支出2226万元,占5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80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03万元,增长2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52万元,下降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6.98万元,占80%;节能环保支出402.61万元,占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92万元,占7%;医疗卫生支出125.58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76.91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13(款)02(项):2016年决算数为3467.43万元,完成预算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正在实施过程,待支付。

2.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2016年决算数为76.91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211(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402.6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301.92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12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3.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0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3.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万元,下降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万元,增长/下降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万元,下降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车辆使用公务用车,减少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8批次,1086人,共计支出1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林业产业发展其中:共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林业产业发展等项目。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14万元,比2015年增加87.34万元,增长3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7.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工作开展的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公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1823.4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表

附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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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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