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06-06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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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负责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加强文化体育宣传,培养文化体育专业人才,巩固和发展全县文化体育事业。

2.负责开展文化体育事务服务,承办或协办各类大型文艺演出、书画展览和体育活动。

3.负责全县美术作品的收藏、研究、陈列展览美术精品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向公众进行审美教育、开展文化交流等工作。

4.负责加强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负责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工作。

5.负责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推进竞技体育发展,加强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全县青少年体育锻炼和青少年社会体育辅导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工作部署,迎难而上、埋头实干,扎实做好各项文化体育工作,为决胜全面小康、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做好群众体育工作。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群民健身或冻50次以上;完成女儿节凤舟赛组队和参赛任务;积极承办或组队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比赛;承办好2020年四川省迎新登高主会场活动;开展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体育比赛和“8.8”全民健身日活动。做好体育场馆免开低开工作。完成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18万人次;完成日常体质监测3000人次。实施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按照进度完成下达的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任务;完成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设施建设。二是搞好竞技体育工作。抓好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备战工作,完成好备战训练、运动员注册、运动员输送任务;积极组队参加2019年四川省青少年体育锦标赛;开展好青少年冬夏令营活动,积极申办省级以上相关赛事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反兴奋剂条例》,做好反兴奋剂工作。三是大力推进体育产业发展。发展赛事竞技,组织举办文体旅融合发展大型赛事2次;做好蜀道山地马拉松赛事承办和组织工作;积极开展资金争取及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做好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包装策划好项目;加强体育彩票管理,完成体育彩票销售任务;完成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状况调查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总编制12名,其中参公编制5名,事业编制7名。在职人员总数11人,其中行政人员1人,参公人员3人,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4人。固定资产总额5345.36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剑阁县体育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1277989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5847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津补贴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等相应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12779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7989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1277989元,其中:基本支出1242989元,占97%;项目支出35000元,占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7989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5847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津补贴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等相应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7989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651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859元、卫生健康支出57732元、住房保障支出46879元、项目支出35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7989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5847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津补贴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等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6519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859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57732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46879元,占3%;项目支出35000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66000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及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898518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32001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党组活动经费、会议费、招待费、工会经费及福利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0000元,主要用于:老年人体育协会项目支出,保障老年人体育协会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41859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773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6879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脱贫攻坚项目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7989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198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6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下属局机关、体育中心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77989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65847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工资及津补贴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等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剑阁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1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及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指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党组活动经费、会议费、招待费、工会经费及福利费。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保障老年人体育协会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附表文体.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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