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四川巍力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剑阁县普安镇文峰路的“半山公馆”项目超规模建设部分予以没收,面积共计2076.6㎡。
12月24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现场向当事人宣读了行政处罚决定,四川巍力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某表示放弃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在随后的专题会议上,完成了相关移交工作。
据办案人员介绍,该处超规模建设系“半山公馆”(原名:御都花园)项目2号楼,现主体已完工,共17层。原项目建设方在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2号楼,县住建局、原县城管局、原县国土资源局联合执法并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19年11月,四川巍力置业有限公司补办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要求楼层不高于14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项目2号楼第15、16、17层属超规模建设。该项目违建面积大、拆除成本高、拆除难度大,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且2号楼地理位置特殊,如强行拆除超规模建设部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据悉,这是剑阁县首例没收违法建筑物的案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决贯彻依法治县总体要求,切实提升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针对违法建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坚决采取零容忍态度。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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