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信访条例》,负责受理、处理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反映的信访问题。
2.承办上级转县委、县政府处理的重大信访和群众工作案件,并在规定期限内结案上报。
3.向各级各部门交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的信访和群众工作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4.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和群众工作组织对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交叉型、综合型重要信访问题,配合责任单位处理群众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事项。
5.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事关群众利益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
6.对全县社情民意调查研究,组织对全县的信访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掌握情况和动态,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及时传达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8.主持信访复查工作,并作出复查意见。
9.运用《信访条例》赋予的“三项建议权”对信访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10.配合公安机关搞好违反《信访条例》信访取证、固证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通过领导坐班接访,部门入驻接访中心开展一站式联合接访工作,做好来访群众的接待,减少越级访、重复访和进京到省非访上访。
2、办理好群众网络信访诉求。进一步完善县委书记、县长信箱网络功能,办理好市委书记、市长信箱以及省委书记信箱和人民网留言板转办信件,提高网络信访的办信质量,引导群众通过网络进行信访诉求,使群众能快速便捷的反映信访诉求。
3、管理运用好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规范信访事项的办理,提高信访事项网上运转效率,推进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四是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协调乡镇、部门对重大突出信访问题进行化解,逐步减少信访积案。全年化解信访积案42件。
5、做好重大活动、敏感时期信访稳定工作。开展信访矛盾、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对重点人员进行走访慰问,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6、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对缠访、闹访进京到省非访上访人员及时做好疏导劝返工作,同时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10.3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8万元,增长3.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资工资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1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3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1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5万元,占75.75%;项目支出51万元,占24.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0.3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8万元,增长3.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资工资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8万元,增长3.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资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6.43万元,占83.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2万元,占9.23%;医疗卫生支出7.28万元,占3.46%;住房保障支出6.22万元,占2.96%;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0.35,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76.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4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2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5万元,完成预算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0.07万元,下降3.5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3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信访督查,协调乡镇部门处理信访事项,接待精准扶贫挂连村组干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社情民意手机短信平台项目的实施方便群众及时反映信访诉求,为进一步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及时解决民生诉求起到重要作用,使群众少跑路,能便捷的表达诉求,全县2018年走访叫2017年下降1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社情民意手机短信平台”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社情民意手机短信平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社情民意手机短信平台的正常使用为进一步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及时解决民生诉求起到重要作用,使群众少跑路,能便捷的表达诉求,全县2018年走访较2017年下降18%。
2、驻京工作信访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提供帮助。
3、信访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诉求得到及时化解,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进一步打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为构建和谐平安剑阁打下基础。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社情民意手机短信平台 | ||||
预算单位 |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1 | 执行数: | 51 | |
其中-财政拨款: | 51 | 其中-财政拨款: | 51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进一步畅通信访诉求渠道,打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规范信访秩序 | 信访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群众能通过网络平台、手机短信、热线电话和现场接访等渠道反映诉求,信访法治化建设得到推进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 畅通信访诉求渠道 | 信访总量下降10% | 信访总量下降11%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合理诉求 | 进京非法下降 | 下降78%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群众信访工作满意 | 群众满意度达90% | 群众满意度达92% |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群工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社情民意手机短信平台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社情民意手机短信平台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群工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5万元,比2017年减少10.66万元,下降45.54%。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群工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群工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内设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社情民意手机短信平台使用费、中央、省市县信访维稳值班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农林水(类)其他扶贫支出(款)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指脱贫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群工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县委群工局设1中心2办公室3股室。分别为局机关办公室、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县委书记县长信箱管理办公室、排查调处股、政策法规股、督查督办股。
(二)机构职能。1.贯彻执行《信访条例》,负责受理、处理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反映的信访问题。
2.承办上级转县委、县政府处理的重大信访和群众工作案件,并在规定期限内结案上报。
3.向各级各部门交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的信访和群众工作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4.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和群众工作组织对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交叉型、综合型重要信访问题,配合责任单位处理群众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事项。
5.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事关群众利益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
6.对全县社情民意调查研究,组织对全县的信访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掌握情况和动态,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及时传达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8.主持信访复查工作,并作出复查意见。
9.运用《信访条例》赋予的“三项建议权”对信访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10.配合公安机关搞好违反《信访条例》信访取证、固证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县委群工局2018年有在职职工15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干部4人,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0.3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0.3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群工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机关实际工作需要编制预算,严格按预算进行支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无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问题。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群工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机关实际工作需要编制专项预算,严格按预算进行支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无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问题。
(三)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自评进一步完善机关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切实提高了群众信访工作水平。
2018年社情民意手机短信平台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确保了信访诉求渠道畅通,网络平台正常使用,群众知晓率高,回应及时。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是群众信访诉求的重要渠道,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信访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方便群众,通过信访诉求办理时效。
2、项目管理
在确保平台正常使用,支付相关平台维护和网络费用。
3、项目绩效
群众满意度提升,信访诉求渠道畅通
三、存在主要问题。无
四、相关措施建议。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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