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认真学习和落实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
二、是狠抓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幼儿老师特别是代课老师的业务水平。
三、强化幼儿的兴趣教育、开展各种活动,努力开发幼儿的智力和培养良好的行为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园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部门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支出、教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园2018年收支总预算119.2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香江国际幼儿园2018年收入预算11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26万元;部门收入(缴专户行政事业性收费)4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国际幼儿园2018年支出预算11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香江国际幼儿园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9.2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26万元;部门收入(缴专户行政事业性收入)40.0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99.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香江国际幼儿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9.2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9.82万元。主要是教育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99.65万元,占83.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万元,占9.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6万元,占3.66%、住房保障支出3.63万元,占3.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支出(款)学前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99.6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及遗属生活补助及住校贫困生生活补助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6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和退休医疗保险(项):2018年预算数为4.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为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香江国际幼儿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医疗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0.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香江国际幼儿园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生活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香江国际幼儿园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剑阁县香江国际幼儿园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剑阁县香江国际幼儿园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剑阁县香江国际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县人社局机关退休人员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困难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单位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县人社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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