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总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9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26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2人,遗属补助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384.75万元。
二、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提高政治认识,明确政治任务。
2、 狠抓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坚持把“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放在首位,多途径、多形式帮助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目标。扎实做好行业扶贫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助所帮扶村做好帮扶项目的争取及政策扶持,促进贫困农户增产增收,确保贫困户如期顺利脱贫。
3、常抓环境整治。一是加强对集镇街道污水排放,垃圾乱堆,车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的集中整治力度;二是加强对农村房前屋后垃圾、杂物等清理力度;三是加大残膜回收力度,严禁秸秆焚烧,推进乡村面貌全面改变;四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发挥各级河长作用,加强对安全饮水区域水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40.04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46.29万元减少1%;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40.04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46.29万元减少1%(见附表1)。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23.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5.34万元,公用支出128.58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3-1)。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6.12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3-2)。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3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5.37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见附表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0.04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2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0.0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26万元、教育支出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60万元、农林水支出192.3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0.0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6.2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26万元占预算38%;教育支出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5万元占预算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9万元占预算7%;卫生健康支出26.57万元占预算5%;城乡社区支出31.6万元占预算6%;农林水支出192.3万元占预算3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39万元占预算3%;住房保障支出11.38万元占预算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07.2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6.3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文化旅游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38.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医疗、养老保险保障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6.5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款)行政运行(项)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1.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城镇社区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城区管理、垃圾清运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6、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水(款)一般行政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92.3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报酬、村级经费支出。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信息(款)一般行政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16.39万元,主要用于:资源勘探信息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办公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11.38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3.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5.34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8.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柳沟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下降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2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等。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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