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年地区总值完成6800万元,同比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200万元,增长21%社会消费的零售总额2100万元,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10850元,同比增长11%。
2、高质量、高标准推进脱贫工作,我们与扶贫部门合力攻坚,建立了乡、村两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指挥部),形成社会各界及贫困户广泛参与的脱贫攻坚大格局,特别是针对贫困村龙柏村的实际制定了脱贫方案,新建饮水工程8处,解决280人安全饮水问题,实施民居改造170户,全乡易地搬迁101户,同步搬迁71户(其中:龙柏村易地搬迁31户、同步搬迁8户)。龙柏村新建村。组道6.3公里,入户路7公里,规划建设240亩现代农业园中药材基地种植项目,投资10万元全面改造了村级活动阵地、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广播站一应俱全,面貌焕然一新。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了龙柏村和全乡200人的脱贫任务,实现了“一超五有”“一低六有”的脱贫目标,并顺利地通过市、县验收。
3、组织村、组干部、农业专业大户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积极引进种养殖业主18户,实现土地流转1230亩,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好农业产业起到很好示范带动作用,聘请农业产业发展导师8人,实施“三百工程”推动全乡产业发展,形成星火燎原之势,2016年种植烤烟600亩,交售烟叶1380担,实现产值 155万元,种植海椒2000亩,其中鑫茂海椒800亩,种植中药材600亩,其中龙柏村现代农业园区种植药材240亩,全乡共计栽管优质核桃2760亩,乡农业服务中心推广种植优质粮油8500亩,全乡共培育肉牛、山羊、剑门土鸡等养殖大户22户,通过大户带动,典型引导,全乡农村经济得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农业收入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为脱贫攻坚,全面同步小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全年投资480余万元,共新修水泥路16.5公里,新修标准泥碎路15公里,很好解决群众行路难的问题,结合精准易地搬迁,投资30万元,对龙柏、弹垭等村农村电网进行改造,让群众用上了放心廉价电,新建微水池75口,山坪塘38口,基本上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的矛盾,利用升钟水库后扶项目和农村旧房改造项目,投资300万第全乡310户农房进行改造,新修入路8公里,规划建设微田园,彻底改善人居环境。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柘坝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剑阁县柘坝乡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521.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18万元,占100%。
2016年剑阁县柘坝乡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52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42万元,占72.03%;项目支出145.76万元,占27.9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剑阁县柘坝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21.1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7.94万元,增长35.9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阁县柘坝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7.94万元,增长35.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剑阁县柘坝乡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61万元,占26.02%;教育支出16.57万元,占3.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78万元,占1.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3万元,占3.94%;医疗卫生支出16.40万元,占3.15%;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占0.58%;农林水支出305.73万元,占58.6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23万元,占1.58%;住房保障支出5.33万元,占1.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 2010104人大会议2016年决算数为2.4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108代表工作2016年决算数为0.2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96.5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29.69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6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6.57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0.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6.57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09群众文化2016年决算数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8.30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0.68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6电影 2016年决算数为0.4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7.59元,完成预算100%,2080805义务兵优待2016年决算数为2.94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1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7.06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7.64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2016年决算数为1.7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6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016年决算数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6.6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3.94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38.0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246.59万元,完成预算100%。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08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8.23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5.3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剑阁县柘坝乡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5.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0.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83万元、津贴补贴58.22万元、奖金2.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4万元、生活补助156.35万元、住房公积金5.33万元。
公用经费84.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60万元、水费1.40万元、电费1.4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10.60万元、专用燃料费2.00万元,劳务费5.50万元、福利费1.11万元、其他交通费2.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剑阁县柘坝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无增减。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5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7批次,1,126人,共计支出3.5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审计、督察等工作接待、金额3.5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剑阁县柘坝乡人民政府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剑阁县柘坝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0万元,比2015年增加30.87万元,增长57.3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剑阁县柘坝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剑阁县柘坝乡人民政府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93.00万元,覆盖率达到17.84%。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0104人大会议指各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指政府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政府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0601行政运行指财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纪检监察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教育: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中的具体项目以外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09群众文化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2070401行政运行指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402 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70406电影指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2080805义务兵优待指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101行政运行指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3.城乡社区: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指农业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215080行政运行指中小企业管理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柘坝乡人民政府(本级).xls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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