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06-04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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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2019年重点工作

1.抓党风政风建设,促干部作风转变。

2.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

3.聚力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奔康任务。

4.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治乡村建设。

5.抓好服务管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6.强化安全稳定,构建和谐平安杨村。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6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9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56.85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180537。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4180537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92444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职工工资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418053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80537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4180537元,其中:基本支出4093737元,占97.92%;项目支出86800元,占2.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80537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92444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及职工薪资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80537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56895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237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341元、卫生健康支出106745元、城乡社区支出30000元、农林水支出1783733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0881元、住房保障支出7456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80537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92444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及职工薪资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6895元,占39.6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2376元,占3.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341元,占6.83%;卫生健康支出106745元,占2.55%;城乡社区支出30000元,占0.72%;农林水支出1783733元,占42.6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0881元,占1.93%;住房保障支出74566元,占1.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0104人大会议,2019年预算数为24500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相关会议费、伙食费等。
   2.2010104人大办公费,2019年预算数为2000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办公费。

3.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1379534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遗属生活补助等。

4.201030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114015元,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安全经费、伙食补助等。

5.2010601行政运行经费,2019年预算为13484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6.2011102纪委工作经费,2019年预算为2000元,主要用于:镇纪委办案工作经费。

7.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为68361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工资、办公费等。

8.2070109群众文化经费,2019年预算为3538元,主要用于:基层文化馆支出等。

9.20701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行政运行群众文化,2019年预算为6000元,主要用于:文化统筹经费。

10.2070801广播电视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为84477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工资、办公费等。

1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为232021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12.2080805义务兵优待,2019年预算为53320元,主要用于:义务兵补助。

13.2100717计划生育统筹经费,2019年预算为17690元,主要用于:计生统筹经费。

14.2101101医疗保险,2019年预算为89055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医保费。

15.2120501垃圾清运及处置费,2019年预算为30000元,主要用于:垃圾转运费等相关开支。

16.2130122农业保险工作经费,2019年预算为6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补贴。

17.2130501扶贫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为114631元,主要用于:扶贫干部工资、办公费等相关开支。

18.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019年预算为20800元,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19.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9年预算为1629312元,主要用于:各村干部务工补助、村级运行资金及村级办公费。

20.2150801行政运行经费,2019年预算为8088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21.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为74566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93737元,其中:

人员经费299346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0027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39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395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全年无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无下属局机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剑阁县公店乡人民政府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剑阁县公店乡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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