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食品安全,我局于2020年10月至11月对下寺镇、普安镇、白龙镇、公兴镇、鹤岭镇、江口镇、汉阳镇、剑门关镇等市场流通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现将抽样检验结果进行公示:
共抽检236批次,其中酒类73批次,餐饮食品45批次,豆制品22批次,食用农产品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饮料7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肉制品7批次,饼干6批次,特殊膳食食品6批次,保健食品5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调味品4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3批次,糕点3批次,蛋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蜂产品2批次,罐头2批次,食糖2批次,食盐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乳制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产品1批次,全部合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开始,至2020年12月8日结束,为期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单位主管部门打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受理地点及监督电话: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39-6602263。
附件:剑阁县食品抽检信息(2020年10月第二批及11月).docx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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