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办函〔2015〕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剑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剑委〔2015〕7号)精神,将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的职能、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的科学技术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现因名称变更和工作需要,从即日起启用“剑阁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印章,原“剑阁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印章自发文之日起作废。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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