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剑阁县特色餐饮品牌培育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3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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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实施剑阁县特色餐饮品牌培育项目,以开发和提升剑门豆腐宴、剑门土鸡宴、剑门民俗宴、剑门生态全鱼宴、剑门山珍宴五个菜系。符合申报条件的餐饮协会、餐饮企业或餐饮个人可申请竞争性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实施剑阁县特色餐饮品牌培育项目的承办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在县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营业两年及以上的餐饮企业、餐饮协会、餐饮个体经营者。

3.有20人以上较强的经营管理队伍。

4.有丰富的餐饮经营经验和良好业绩。

5.有较强市场统筹和投融资能力。

6.有良好的信用,企业(个体)及其主要负责人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1.申报时间和地点:申报主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9日17时,申报地点为剑阁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17楼)市场体系建设股。申报时须向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纳税记录、征信记录佐证资料(交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企业简介及主要业绩、拟承担具体项目的实施方案。

2.初审阶段: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进入第二阶段。

3.第二阶段:申报主体向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2万元。在规定时间内有效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申报主体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5.综合评审阶段: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参加竞争性立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评定出的最优申报主体作为项目实施的备选主体进入公示阶段。

6.公示阶段: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自然天),公示无异议的为项目实施主体。

三、评审办法

1.评审团组成:由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场监管局、文旅体局、县接待办各1人,县内专家1人,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3人共9人组成。

2.评审程序:

①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介绍初审和缴纳保证金情况。

②参加竞选的单位负责人现场演讲,介绍基本情况及如何实施项目的打算。

③评审团成员根据演讲和资料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④现场唱分、现场公布评审结果(以评审团成员所打分数加权平均分最高者胜出)。

3.评审监督:评审会由县财政局、县监委相关人员现场监督。

四、联系方式

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位于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17楼。

联系人: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市场体系建设股股长赵洪东  电话:13981293127。

剑阁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

2019年7月3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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