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7-09-18    浏览量:2028次    来源: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指导实施,负责联络县外机构或组织在剑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3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县扶贫开发    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4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    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5制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    和监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6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 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7负责并协调县政府对外友好城市建立后的相关工作。

    8承担剑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剑阁县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剑阁县革命老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年度脱贫解困目标任务高标准完成。紧盯全年目标任务,紧扣村户脱贫标准,紧抓政策措施落地。经市县分级验收和省级复核抽查,省市下达给我县26个贫困村退出、13404个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脱贫解困目标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首战取得全胜,“十三五”脱贫攻坚实现良好开局。

    2、全年到位财政专项移民后期项目扶持资金2529万元。一是移民后扶专项资金907万元,主要在盐店镇的红花村、莲花村及鹤龄镇的金银村等实施村组道路硬化等。二是大中型水库移民整体解困项目资金1614万元,主要在库区实施民居改造、基础产业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有村组道路及联户路硬化41.5公里;整治山平坦16座,微型水池50口;土地整理1230亩;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移民避险解困项目资金550万元重点针对金仙镇井峰村、双柏村和吼狮乡龙座村295户837名移民居住不安全、生存环境恶劣、生活贫困的问题。具体采取村社内聚居点和集镇内自主建房的搬迁安置、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扶持产业、教育培训等措施,达到移民安稳致富的目的。

3.库区移民投资目标超额完成。2016年市下达我县移民项目资金4109.9 万元,截止12月底我县完成投资任务5351.83万元,占年计划的130.2%。   

4.改革发展目标较好完成。我局向上争取资金全年完成15639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13000万元的120.3%;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19000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全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5.扶贫小额信贷超额完成。小额信贷贫困户评级率100%;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8025户30844.14万元,占全年发放目标任务2.39亿元的129%。

   6.其他工作目标不折不扣地完成。不折不扣地完成了群团工作(含关心下一代)、防邪工作、禁毒工作、应急管理工作、防震减灾工作、公共机构节能、档案工作、软环境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好涉税信息交换和共享保障工作、清贷工作、统计工作、督察督办(含按时参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等方面的全年目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

我局属行政单位,财政一级预算机构,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职职工39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7人,工勤编制2人,退休人员3人,工勤控制编2人,临聘人员1人。内设单位:老区建设促进会、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管理办公室、外资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移民后期扶持股、移民规划安置股、扶贫规划股、扶贫指导股、社会扶贫股、信息管理股、信访股、政工人事股、财务与统计股、政策法规股等相关股室。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241万元,本年收入291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2.99万元,占100%;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315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09万元,占10.62%;项目支出2818.9万元,占89.3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153.9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80.81万元,下降55.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1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5.19万元,增长14.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323.74万元,占84.31%;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9万元,占8.93%;医疗卫生支出14.59万元,占3.8%;住房保障支出11.37万元,占2.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支出2130501:2016年决算数为323.74万元,完成预算95.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业务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2310501:2016年决算数为34.2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00501:2016年决算数为14.5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2016年决算数为11.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8.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86万元,完成预算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完成预算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3万元,完成预算99.1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的管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67万元,下降16.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3万元,下降30.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3.76%。减少的主要原因2016年10月实施公车改革,我局车辆上交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3万元,占4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93万元,占57.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3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差、下乡检查验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7.9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872人,共计支出7.9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机关支部活动,金额0.1万元;2、省级检查扶贫工作,金额0.78万元;3、公开人员选聘工作,金额0.28万元;4、乡镇上报库区后扶人口,金额0.65万元;5、上级业务检查,金额0.22万元;6、市级检查扶贫工作1.18万元;7、脱贫攻坚检查验收2.76万元;8、乡镇信息系统录入,金额1.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7万元,比2015年减少3.41万元,下降16.9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3153.9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213(类)05(款)01(项):指行政单位为了工作运转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5(款)01(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行政单位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本级).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