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72100863 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5-05-05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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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证第   151072100863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营运管理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剑阁县公共服务中心(剑门大厦)二楼

法定代表人

罗国春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剑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0.4822

79.8172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无变更。

资产报废、残值处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无。






填表人: 宋明树  联系电话:18981283359  报送日期:2015年01月3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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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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