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禺委员:
你提出的《为优化种养殖业发展,完善落实相关产业政策的建议》(第1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为了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发展,我县组织林业、农业、国土、城建和环保等部门,对全县土地资源进行了3个多月的实地核查,并进行了调规,预留了部分规模养殖用地。
2.鼓励农民工、大学生和民间资本回乡创业,发展肉牛产业,按广府发〔2016〕10号文件要求,2016年7月20日出台了关于突破性发展肉牛产业的意见(剑委〔2016〕59号),对肉牛产业发展制定了以奖代补的政策支持。
3.《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剑委〔2016〕27号)中对有能力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了详细的奖补政策支持。
剑阁县农业局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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