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全面履行职能。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严格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
2、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严格财经纪律,认真执行财务制度,按时做帐,严格审批手续,认真审核原始票据要素,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4、严守财政管理约法十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保障民生支出,用好用活专项资金,确保政府的政权正常运转。
6、迎接各类检查,报送各类报表。积极配合县上安排的各种检查,包括专项资金,文化经费,财政存量资金,小金库清理,扶贫资金,滥发津补贴,报账发票真伪及合法性的检查,有效保证了财政资金安全。
7、按时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在职人数25人,其中:行政人15人,工勤1人,事业9人(文化1人、广播2人、企业2人、村建3人、财政1人)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76.96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74.29万元减少97.33万元,减少14.4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76.96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74.29万元减少97.33万元,减少14.43%,剔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
(一)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76.9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531.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0.96万元,公用支出109.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81。
2、专项项目预算:45万元(各村公共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5.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5.65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必要的公务接待和临时应急解决碗碗饭。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9.19万元,比2016年90.39万元增加18.8万元,增加20.79%。增加扶贫办公费、医疗和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02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0204政协会议指政协机关全年召开的各类会议经费支出;2010205委员视察指根据年度视察计划组织委员视察工作的经费支出;2010299其他政协事务支出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一至表五)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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