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受体制、机制的限制,农村产权长期处于休眠状态,如何将农民手中的经营权等产权资源及其未来收益用作农民抵押融资,解决农村融资渠道狭窄、抵押物不足的问题,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课题。4-6月,县政府4次组织人行、农业局、财政、工商以及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深入普安、城北、高池等乡镇开展土地流转收益贷款可行性调研。9月,初步拟定了《剑阁县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剑阁县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土地经营权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剑阁县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土地再流转处置管理办法》、《剑阁县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剑阁县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同时根据县域农村产权流转及确权的实际,按“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思路,在农村产权融资试点中探索出三种模式。
模式一:农户互助金质押保证+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
试点地:高池乡
基本情况:由于剑阁县将土地确权纳入“七权同确”试点,尚未在全县范围内推进,因此高池乡流转土地的确权颁证还需时日。根据实际,人行剑阁支行与剑阁县农村信用联社确定了“抱团取暖,互助联保”发展思路,通过建立“农户互助质押担保基金”,以流转土地经营质押、流转土地附着物抵押作为补充,有效地促进了高池乡流转土地融资平台的建立。
融资方式:高池乡遴选具备一定实力的流转农户7户,共同出资建立“农户互助质押担保金”。由于流转的518亩土地(林地、集体茶厂、农民土地)尚未确权,因此进行了变通创新融资:采取按比例出资建立农户互助质押担保金50万元,合理放大质押担保系数,辅以贷款期间土地经营权抵押及其流转土地附着物抵押作为补充,对高池乡7户养殖大户授信460万元,3年期限滚动使用,执行优惠年利率9.648%。
融资管理:一是质押金存放于高池乡农业服务中心的专户,由中心、信用社、出资人共同监管。二是出资人建立内部章程,章程上明确相关抵押物,并报信用社备案。三是发放贷款采取3年循环使用、第3年本金逐渐降低的额度管理。四是5万元大额支付,由信用社进行授托支付(贷款户向信用社出示付款凭据,信用社审核后付款),付出的款项作为实际贷款金额,有效缓解农户资金成本压力。五是利率定向优惠,一律执行同档次小额担保贷款9.648%的优惠利率,低于同档次贷款1.764个百分点。六是加强贷后资产安全管理。对大宗采购物资,信用社定期进行实物核对,防止弄虚作假。信贷员、政府工作人员和村委会人员定期对地面附着物及其收益情况进行盘点,动态监管,防止被变卖和转移。信用社对已支付资金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一旦发现被挪用立即停止后续发放,并组织整改。当借款人出现支付风险时,由当地政府组织工作组负责帮助信用社进行情况调查和追缴。政府与信用社签订贷款本息清收工作配合协议。
融资成效:一是资金运行安全,产业发展有力。目前,信用社已向7户农户发放贷款223万元,其中:缑洪昌45万元、杨方庆58万元、董平朝50万元、杨思文25万元、杨天文25万元、梁天德20万元。目前信用社贷款利息收入正常。二是信贷支持有保障,特色养殖规模明显扩大。其中金银花种植大户新增烘干设备一套,2015年产品处理能力将翻番,等级品质进一步提升,贷款到位后金银花采摘量达到3600公斤,较预计多收1200公斤,其中特级和一级品较预期多收200和350公斤,目前销售总收入达到17万元,较预期多收入4.6万元,尚有价值5万元的特级品库存等待更好价格出售;2户肉山羊养殖存栏达到300余只,10月出栏能繁种羊23只,实现收入3.5万元,是贷款前的2.5倍,贷后新生羊羔达到80余只;养鸡合作社圈舍面积扩大到1000余㎡,鸡苗存活率较同期提高15.38倍,饲养量由1000余羽可扩大到6万羽,预计销售收入7.5万元,较同期增收6万元。
模式二: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抵押+“七合一”融资
试点地:姚家乡团结村
基本情况:剑阁县将金融扶贫惠农“三百工程”与剑阁县环“五指山”100里土鸡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有效融合,指导邮政银行剑阁县支行积极探索“七合一”信贷经营模式,即“政府+公司+基地+农户+财政+金融+保险”模式,具体内容是由政府规划发展、相关部门提供专项补助、龙头公司负责供苗和收购、保险公司提供保险、财政与公司和农户分摊保费,保险公司以保单为农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融资方式:以互助联保为基础,辅以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抵质押的融资模式。一是由姚家乡松林土鸡合作社统一组织协调,社员以3户为基本单位自愿组成联保小组。二是银行为合作社授信,由农户向合作社发起借款申请,经合作社审核后,再由合作社向银行进行推荐并担保。三是审核通过的农户持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财险保单、与合作社签订的委托代购协议等,到银行办理贷款,单户限额最高8万元,贷款期限为24个月,执行12%的年利率,对连续5个月正常付息的农户给予免息1个月的优惠。
融资管理:一是由银行指定账户并监管,资金采取封闭运行、授托支付的方式。养殖户贷款统一由合作社管理,养殖户在限额内按生产需求自行支配,用途必须与养殖相关联,并接受银行监督。养殖户随时可以在合作社查询账户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贷款挪用,实现相互监督、共同盈利。二是由银行对12户社员280余亩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所有和使用权进行核实,对林地上树木进行清点,对林地和林木价值进行评估,同时委托林业部门监督。三是银行信贷员实时对账户运行进行监督,定期对农户存、出栏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挪用或未经报备擅自出栏的,将立即停贷和追缴。
融资成效:2014年5至11月,姚家乡松林土鸡合作社共出栏土鸡约7批次共2万余羽,总收入约130万元,盈利超过20万。银行共累计向12户社员发放贷款82万元,累计收息0.82万元。
模式三: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附着物抵押+收益担保融资
试点地:城北镇新华村
基本情况:城北镇属于“七权同确”试点乡镇。美德理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土地承包农户及其所在村签定土地流转协议(农户)和合同(行政村)共计500余亩,所流转土地使用由城北镇政府监管并建账。“美德理”与县农村信用社达成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协议。
融资方式:2014年11月24日,“美德理”与剑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苗木资产抵押和被流转土地未来的评估收益担保作为质押的融资协议达成一致。信用社运用“授托支付”方式,对“美德理”授信100万元,3年期内滚动使用,执行优惠年利率7.2%,主要经营者为融资提供反担保。目前,信用社正在加紧贷前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不日将根据“美德理”产业发展需要予以发放。
融资管理:一是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司法公证,并在农业部门进行流转登记,使融资从法律和制度上得到有效保障和稳步推进。二是多项抵质押措施控制贷款风险。其一是以流转土地的经营权在贷款期间进行抵押(需经理事会成员签字认可,并由信用社现场监督);其二是以被流转土地未来的评估收益作为质押;其三是以政府项目资金补贴作为质押(由城北镇政府、“美德理”、信用社签订协议);其四是以流转土地上的附着物(苗木、设施)抵押(信用社与当地政府、村委会签订动产监督协议);其五是由“美德理”主要出资人张从银夫妻为专合社提供担保,作为融资补充合同。三是授托支付,信贷资金实行封闭监控运行,资金不与借款人见面,防止信贷资金被挪用。四是加强对资金核算的监督。对借款人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指定一个账户作为封闭运行专用账户,所有与贷款用途有关的收支以及政府补助通过指定账户核算;所有支出全部由银行代理支付,借款人提款须出具正式发票向信用社提出付款申请,经审查通过后由信用社直接转账支付供应商;支付人工工资一律进行登记造册,由信用社按月打卡代付;对大宗采购物资,信用社定期进行实物核对,防止弄虚作假。五是信贷员、政府工作人员和村委会人员定期对地面附着物及其收益情况进行盘点,防止被变卖和转移。六是资金专款专用,信用社对已支付资金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一旦发现被挪用立即停止后续发放,并组织整改。七是当借款人出现偿付风险时,由当地政府组织工作组负责帮助信用社进行情况调查和追缴。政府与信用社签订清收工作配合协议。
融资启示:一是以流转土地的经营权抵押和未来的评估收益质押、附着物抵押,以及主要出资人提供担保,实现了剑阁县土地流转收益融资的破冰。二是进行土地流转合同的公证和流转登记备案,政府对流转土地进行监督和管控,从法律和制度上破解了大面积登记备案流转土地借款人恶意违约以及银行运用抵押的土地经营权可实现再流转处置等难题。(人行县支行)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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