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县内公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协调、指导县内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县内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县内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县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县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县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县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县内小法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8、组织、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9、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11、组织实施县内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县内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拟订县内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县内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3、负责县内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县公安机关认识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等相关工作,拟订县内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县内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14、指导县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5、承担剑阁县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公安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度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瞄准“三大主战场”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认真履职、忠诚奉献,较好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中取得“一等奖”。一是坚持以防控风险为着眼点,全面加强维稳处突、反恐防暴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了“反颠覆、反渗透、反分裂、分恐怖、反邪教”等“五反”斗争,实现了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二是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相继部署开展了打击电信诈骗、打击假冒伪劣、打击通讯网络、打击涉毒犯罪、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各项数据指标较之往年大幅攀升,位居全市公安系统前列。三是以科技信息为引领,提出了“解放警力、服务实战,历练队伍、群众满意”的信息化建设目标,在全市建成了极具特色、极具影响力的“五大中心”。四是狠抓队伍建设,加强民辅警队伍管理,部署开展了“两学一做”,“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等专项教育活动,并开展了“大培训、大教育、大练兵”工作,队伍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剑阁县公安局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551.8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5.98万元、336.66万元,增长7.89%、6.4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551.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51.81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55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5.81万元,占82.42%;项目支出976万元,占17.5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51.8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5.98万元、336.66万元,增长7.89%、6.4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1.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36.66万元,增长6.4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1.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4997.87万元,占9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2.4万元,占5.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51万元,占2.39%;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88.03万元,占1.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51.8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22.87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3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2.5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88.0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75.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7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56.36万元、津贴补贴1487.83万元、绩效工资31.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7万元、住房公积金88.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60.95万元、生活补助6.6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28万元等。
公用经费699.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45万元、印刷费31.1万元、咨询费1.4万元、水费13.11万元、电费37.45万元、邮电费14.3万元、差旅费83.37万元、维修(护)费28.58万元、租赁费94.45万元、会议费5.22万元、培训费20.73万元、公务接待费14.96万元、被装购置费4.92万元、劳务费31.01万元、工会经费5.87万元、福利费45.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9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01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5.99万元,完成预算87.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零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1.03万元,占88.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96万元,占11.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零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03万元,完成预算86.0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99.27万元,下降47.2%。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购置公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零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7辆,其中:轿车42辆、越野车7辆、载客汽车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1.0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内设部门、派出单位执法执勤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6万元,完成预算9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规格。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17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96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零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9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及其他单位到我单位执行公务、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活动的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零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零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强制隔离戒毒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完成较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出入境管理””大案要案奖励经费”“强制隔离戒毒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 “强制隔离戒毒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万元,执行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县禁毒教育基地项目的建设。
2. ”大案要案奖励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禁毒大队办案经费投入,各划拨2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大案要案的侦破工作。
3. “出入境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2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出入境专用填表机和签注机的采购项目的完成,提高了出入境业务工作效率。
4.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30万元,执行数为9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支持、促进、提高……)了XXXXXXX(按照项目总体目标简要描述项目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XXXXXXXX。下一步改进措施:XXXXXX
5. “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龙源镇青龙村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促进青龙村的经济发展,防止已脱贫村返贫。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强制隔离戒毒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公安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9 |
执行数: |
19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 |
其中-财政拨款: |
19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县禁毒教育基地的建设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个数 |
1个 |
1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 |
验收合格 |
验收合格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8年度完成 |
2018年已完工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使全县人民进一步接受禁毒教育 |
扩大禁毒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
扩大了禁毒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上级部门对禁毒教育工作的考核 |
达到考核标准 |
达到考核标准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大案要案奖励经费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公安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 |
执行数: |
4 |
|
其中-财政拨款: |
4 |
其中-财政拨款: |
4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对办理大要案部门的工作经费奖励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奖励办案部门 |
二个办案部门 |
二个办案部门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奖励工作经费 |
刑侦大队2万元,禁毒大队2万元 |
刑侦大队2万元,禁毒大队2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奖励经费到位时间 |
2018年度 |
2018年度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加大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 |
加大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 |
加大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完成县局对部门的任务考核 |
合格 |
合格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出入境管理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公安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2 |
执行数: |
22 |
|
其中-财政拨款: |
22 |
其中-财政拨款: |
22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采购出入境专用填表机、自助签注机各一台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出入境专用填表机、自助签注机各一台 |
出入境专用填表机、自助签注机各一台 |
出入境专用填表机、自助签注机各一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填表机6万元,自助签注机16万元 |
填表机6万元,自助签注机16万元 |
填表机6万元,自助签注机16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采购时间 |
2018年 |
2018年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出入境业务,提高办事效率 |
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出入境业务,提高办事效率 |
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出入境业务,提高办事效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公安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30 |
执行数: |
930 |
|
其中-财政拨款: |
930 |
其中-财政拨款: |
93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打击刑事犯罪和行政违法,对行业场所加强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户政、出入境等服务,采购一批适应当前公安工作的业务装备。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侵财犯罪审结数 |
90人 |
72人 |
|
涉毒案件移送起诉 |
40人 |
32人 |
|||
行业场所行政案件查处 |
100件 |
91件 |
|||
出入境办证数 |
14672件 |
14672件 |
|||
居民身份证办证数 |
39149件 |
39149件 |
|||
业务装备采购 |
指挥通信装备96件(套),刑事技术装备1500件,侦查技术装备1套,社会管理服务装备2套,执法执勤装备240件,交通工具3辆,其他装备39件(箱) |
指挥通信装备96件(套),刑事技术装备1500件,侦查技术装备1套,社会管理服务装备2套,执法执勤装备240件,交通工具3辆,其他装备39件(箱) |
|||
质量指标 |
打击人数 |
≥80% |
≥80% |
||
侦破案件数 |
≥90% |
≥90% |
|||
户政业务 |
根据群众需要100%完成 |
根据群众需要100%完成 |
|||
出入境业务 |
根据群众需要100%完成 |
根据群众需要100%完成 |
|||
业务装备采购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前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成本指标 |
办案差旅费 |
≤400万 |
≤400万 |
||
办案其他消耗费 |
≤125万 |
≤125万 |
|||
户政、出入境业务消耗费 |
≤20万 |
≤20万 |
|||
办案特别业务费 |
≤10万 |
≤10万 |
|||
业务装备费 |
指挥通信装备213.4万元,刑事技术装备89万元,侦查技术装备1.8万元,社会管理服务装备12.6万元,执法执勤装备5.15万元,交通工具40.55万元,其他装备12.5万元 |
指挥通信装备213.4万元,刑事技术装备89万元,侦查技术装备1.8万元,社会管理服务装备12.6万元,执法执勤装备5.15万元,交通工具40.55万元,其他装备12.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净化社会环境,保证全县社会大局平稳 |
长期保持 |
长期保持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上级部门满意度 |
≥95% |
≥95%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公安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 |
执行数: |
1 |
|
其中-财政拨款: |
1 |
其中-财政拨款: |
1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巩固龙源镇青龙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一个村 |
龙源镇青龙村 |
龙源镇青龙村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巩固青龙村脱贫攻坚工作 |
巩固脱贫效果,防止脱贫村返贫 |
巩固脱贫效果,防止脱贫村返贫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2018年度 |
2018年度 |
2018年度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对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
促进贫困村经济发展 |
促进贫困村经济发展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龙源镇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 |
≥90% |
≥90%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剑阁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94万元,比2017年减少8.01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剑阁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零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剑阁县公安局共有车辆5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零辆、一般公务用车零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零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零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零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剑阁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公安局无下属二级单位,下设派出机构和内设机构25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县内公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协调、指导县内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县内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县内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县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县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县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县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县内小法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8、组织、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9、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11、组织实施县内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县内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拟订县内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县内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3、负责县内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县公安机关认识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等相关工作,拟订县内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县内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14、指导县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5、承担剑阁县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公安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政法机关人员220人,工勤人员9人,其他人员(辅警)16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51.8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5.98万元、336.66万元,增长7.89%、6.46%。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1.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36.66万元,增长6.4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剑阁县公安局按要求制定绩效目标,2018年度目标基本完成,预算编制准确,严格控制支出,预算动态调整到位,按工作进度和时间进度执行预算,预算完成情况较好,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剑阁县公安局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较好,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剑阁县公安局积极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将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剑阁县公安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基本完成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需要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的制定,使绩效目标更加符合实际工作。
(三)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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