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张某某,女,46岁,长期居住在武汉市,于1月18日13:00从武汉市蔡甸区乘坐私家车到郑州,在郑州美达酒店参加公司年会,100余人参加,年会持续2小时,21日从郑州东乘坐动车到广元(G2217次7车),然后乘坐私家车到剑阁县下寺镇。
1月31日到剑阁县人民医院诊治,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罗某某,男,59岁,于2020年1月21日乘坐武汉汉口至南充的K4541次列车厢13号,18:00-18:30乘坐南充站-南充北站31路公交车,18:52-20:46乘坐由南充开往苍溪县的K2637列车14号车厢于21日20时到达,到站后其弟开车接其回到苍溪县白桥镇家中。
1月30日到苍溪县人民医院就诊,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田某某,男,13岁,系首例确诊患者田某之子,1月22日与田某一起驾车从武汉回苍溪县陵江镇。
2月1日,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第四版)规定,经广元市专家组确认此3例病例为输入性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目前,已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市、县疾控中心已经启动流行病学调查,摸排密切接触者,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截至2月1日24时,广元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已治愈出院0例,在治(危)重症0例,死亡0例。
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65人,发外省协查38人,正在我市接受医学观察127 人。(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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