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全面履行职能。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严格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
2.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自八项规定一出台以来,乡党委、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措施,严格控制各种费用支出,尤其是“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费出国)用车、出差要有审批单,公务接待要三单齐全(即派餐单、菜单、发票等)。
3.严格财经纪律,认真执行财务制度。按时做帐,严格审批手续,认真审核原始票据要素,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4.严守财政管理约法十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保障民生支出,用好用活专项资金,确保政府的政权正常运转。
6.规范财务支付方式,严格控制使用现金进行支付。
7.迎接各类检查,报送各类报表。积极配合县上安排的各种检查,全年共接受检查3次有余,包括扶贫专项资金、“一卡通”清理、“小金库”检查、滥发津补贴检查等,有效保证了财政资金安全。
8.按时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凉山乡本年收入合计44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1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0.08万元,减少8%。
2018年凉山乡本年支出合计44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82万元,占71.84%;项目支出125.37万元,占28.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7年减少0.08万元,减少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5.1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0.08万元,减少8%。
524.3万元
445.19万元
2017年 2018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08万元,减少8%。
445.19万元
524.3万元
2017年 2018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84万元,占29.3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11万元,占4.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8万元,占5.12%;医疗卫生支出17.31万元,占3.89%;城乡社区支出10.66万元,占2.39%;农林水支出238.83万元,占53.65%;住房保障支出6.66万元,占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 2010104人大会议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108代表工作决算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1行政运行决算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为11.93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02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01行政运行决算数为8.07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109群众文化决算数为0.43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1行政运行决算数为8.16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为0.85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6电影决算数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为20.63元,完成预算100%;2080805义务兵优待决算数为2.14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101行政运行决算数为6.59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决算数为2.13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决算数为8.5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2120101行政运行决算数为7.66万元,完成预算100%;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决算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05生产发展决算数20.73,完成预算数100%;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决算数为29.32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决算数为182.18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补助决算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决算数为6.6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88万元、津贴补贴35.54万元、奖金3.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64万元、医疗保险缴费8.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1万元、生活补助101.45万元、住房公积金6.66万元。
公用经费70.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71万元、印刷费6.33万元、咨询费0.4万元、水费0.62万元、电费2.28万元、差旅费6.28万元、培训费0.69万元、工会经费0.89万元、福利费1.11万元、其他交通费8.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凉山乡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3.4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1140人,共计支出3.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审计、督察等工作接待、金额3.4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凉山乡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垃圾清运处置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对该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将项目总体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展开实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根据相关政策的要求和文件的指导,本单位遵从再不违背相关项目申报程序和管理办法的前提下,通过制定中长期项目规划,履行相应的项目程序,该项目年度计划数与任务数相符,同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部门年度项目规划;在资金使用情况方面,严格按照预算资金实施项目;项目整体施工进度良好,严格按照合同的工期和要求完成项目的实施,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个项目的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计划项目与实施项目相符,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期完工,在资金支付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预算资金支付项目款,同时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该项目的实施增强了人民的幸福感,提高了生活质量,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良好发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场镇及周边的环境干净整洁,给白姓和居民有一个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了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改善了生态环境。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凉山乡人民政府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5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4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4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1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5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5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5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5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8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万元 |
执行数: |
3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3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数量指标:完成垃圾清运120车 质量指标:场镇及各村周边清运垃圾质量 时效指标: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成本指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
数量指标:完成垃圾清运120车 质量指标:场镇及各村周边清运垃圾质量 时效指标: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成本指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场镇及各村周边清运垃圾 |
120车 |
120车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场镇及各村周边清运垃圾质量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底前 |
2018年12月底前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场镇及各村周边清运垃圾 |
250元/车 |
250元/车 |
|
效益指标 |
|
场镇及各村周边清运垃圾 |
保障场镇及周边的环境干净整洁,给白姓和居民有一个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
保障场镇及周边的环境干净整洁,给白姓和居民有一个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
|
满意度指标 |
|
幸福指数 |
提高了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
提高了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单位自行组织对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凉山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10万元,比2016年增加7.53万元,增加10.6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凉山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凉山乡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2010104人大会议是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是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0601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方面的基本支出;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方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是指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70101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公用文化方面的基本支出;207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公用文化方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是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城乡社区(类):2120101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是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类):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是指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是指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是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2150801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中小企业管理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基本支出。
16.住房保障(类):2210201住房公积金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全面履行职能。
(三)人员概况。
我乡截止2018年12月31日人员编制情况:机关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有在编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在职11人、工勤编在职1人、事业编在职 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4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1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45.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82万元,占71.84%;项目支出125.37万元,占28.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凉山乡人民政府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建立了严密地专项预算项目程序、对各项项目开展了合理的规划、预算执行结果与实际执行相符、预算资金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良好、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展开了合理的绩效评价体质、无违规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剑阁县凉山乡人民政府建立了绩效评价报告反馈整改和绩效信息公开机制。每个项目绩效评价完成后,向评价单位全体班子成员反馈评价情况,并向政府形成专题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乡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预算单位总体评价良好,资金使用较合理,公众满意度较高,绩效水平较好,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公众、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基本实现了财政支出的目的。但是,也存在很多不足,如重分配轻监管、重投入轻产出的现象仍比较突出,资金管理欠规范,资金监管不到位,实施效果不理想等。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二是扶贫项目在实施推进的过程中,按规范建设程序产生的地勘、测绘、设计、造价、代理、监理、审计等二类费用,无资金来源,无法按期支付,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稳定社会因素。三是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标准各异等问题,便于统一的管理。
(三)改进建议
一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采取“分期建设、分步推进”的方式,覆盖内控重点环节。二是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提前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三是强化内控信息化数据分析,发挥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优势,并将内控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四是请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解决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二类费用,避免引发社会矛盾。五是整合资源,项目建设执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定。
2018年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保障场镇及周边的环境干净整洁,给百姓和居民有一个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升凉山乡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完善市政环保、公用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加快建设两型社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剑阁县委、县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整体思路要求,凉山乡人民政府与武中良签定了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及处置合同,由许绍钟将城区生活垃圾以250元/车价格收集转运至普安垃圾填埋场进行垃圾处理。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凉山乡人民政府的清运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城乡垃圾的日产日清,改善了城乡卫生环境,项目实施到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
根据凉山乡人民政府清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考评,此次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综合得分为97分,其中:项目决策总分值20分,评价得分20分,项目管理总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项目绩效总分值70分,评价得分67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单位的监督下,在项目涉及办事处和社区的密切配合下,经过项目单位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狠抓质量,顺利完成了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任务,所有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
2、项目管理
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管理到位,实施后社会经济效益凸显。县环卫处成立专门机构考核办,配备专职人员,对垃圾收集、清运实施日常监督和考核。凉山乡人民政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配备专职人员,对垃圾处理实施日常监督和考核。为了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我乡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将该项目纳入县级重点工程财务核算,实行集中支付和报账制,确保资金封闭运行,项目实施中县财政、县审计以及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实行检查、督察,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对每笔用款申请,在所附资料齐备的情况下,经审核确认后再报县财政局审批后付款
3、项目绩效
本项目是一项环境综合治理的公益性工程,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凸显,具有可持续性。
1、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改善居民的生活和生态环境,进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保护攸县整体环境和恢复生态平衡,从而保证整个剑阁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环境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能够有力的缓解整个攸县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各种社会、经济问题,改善攸县大气环境质量,消除和减少疾病传播,从而改善剑阁县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件,提高剑阁县的招商引资能力。
3、经济效益:每吨生活垃圾可以分选出48.8%的RDF,替代煤作为水泥窑燃料。按照RDF的低位热值1800Kcal/吨,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年节约一定数量标煤,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4、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持续地改善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效率,加强再生资源利用、垃圾分类回收仓储,可持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并可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具有可持续影响。
三、存在主要问题
未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的监督考核部门虽然建立了对项目实施单位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的考核监督制度,考核细则健全,扣分项目、处罚措施明确。但是,剑阁县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未执行考核制度,即未对项目实施方的垃圾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考核。
四、相关措施建议
环境卫生项目建设完成后,要经常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并做好后期维护和保养工作;注重环卫设施的保洁除味工作, 及时清理垃圾,多清洁垃圾桶;及时维修环卫设备,尽量避免垃圾车漏水污染环境;加强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站的管理,防止“跑、冒、滴、臭”,改善周边环境,防止二次污染。
第五部分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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