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妇联总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8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22.83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我县不同地区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提出建议。
3、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妇女的“双学双赛”活动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工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贯彻执行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维护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负责机关和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
8、承担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或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9、承办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妇联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6.4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7.37元,增加10%;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职工工资晋升。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6.4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7.37万元增加10%。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6.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7.35万元,公用支出19.06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0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较2017年预算一样。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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