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0-08-27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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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

1.坚定不移地以党建为统领,推动全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主题教育学习,践行初心与使命。查处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扎实开展村务公开专项整治,严查“三务”不公开,暗箱操作等行为。对村(社区)定期开展督导督查,包括廉政情况、履职情况、风气督查、脱贫攻坚、主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等,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制止,防止缺乏监督导致蔓延扩大。进一步地加强廉政宣传,强化警示教育。  

2.继续保持脱贫攻坚态势。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确保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坚持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脱真贫、真脱贫、不返贫。确保2020年12户27人实现脱贫退出。

3.大力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抓好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农业农村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紧紧围绕产业兴旺下功夫,做大做强高效绿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乡村服务业、乡土特色产业,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一是继续做大做强农业主导产业。努力打造具有我镇特色的畜禽养殖、瓜果蔬菜种植、水产养殖以及粮油生产等生产基地。二是切实做好实用技术推广工作,加大农民培训力度,让更多技术型农民脱颖而出。三是大力培育乡村生产经营管理人才,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增强农民就业增收能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竞争力,为实现乡村繁荣、农民富裕提供物质条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常态化抓好环境治理,并将秸秆禁烧、环境综合治理、河长制等多方面工作有效结合,不断助推我镇人居环境改善更上新台阶。 

4.强化民生保障,推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按照共建共享,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多渠道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狠抓民生工程实施,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真情关爱留守及困境儿童,完善救助保障制度,保障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参合率达85%以上。多途径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平安鹤龄”建设水平,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化解信访积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推进“七五”普法活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企业、学校等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多领域发展优质社会事业。

5.力争高质量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总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事业编制9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40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13人,工勤人员3人,遗属补助人员7人。固定资产总额395.101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支总预算10405019.73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43516.73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补助的增加及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10405019.73元,其中:上年结转1622912.51元,占15.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82107.22元,占84.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10405019.73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8023.22元,占96.3%;项目支出386996.51元,占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05019.73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43516.73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补助的增加及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82107.22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2912.51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3002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433174.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687.76元、卫生健康支出447014.63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19370.69元、农林水支出5446441.59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2713.16元及住房保障支出161615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82107.22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20604.22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补助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3002元,占34.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433174.9元,占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687.76元,占5.7%;卫生健康支出447014.63元,占5.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19370.69元,占3.6%;农林水支出5446441.59元,占52.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2713.16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161615元,占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003002元,主要用于: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33174.9元,主要用于: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广播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01687.7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47014.63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19370.69元,主要用于: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中心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城乡环境事务支出。

6、农林水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446441.59元,主要用于: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村组干部、离职干部的生补补助、基层组织经费及公共服务运行支出。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92713.16元,主要用于: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企业办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61615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61907.22元,其中:人员经费6233149.7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228757.4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643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43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0%。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
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鹤龄镇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5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 2010104人大会议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20106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1102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教育: 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20701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109群众文化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20704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70406电影指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0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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