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纵深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有效防止病媒生物传染的疾病发生与流行,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县爱卫会决定在下寺镇、普安镇公共区域开展夏季灭鼠药物消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药范围:县城建成区,剑门河、沙溪河、清江河;普安镇区、城北镇区,闻溪河、龙泉涧、任家沟;商住小区、废弃厂区、城乡结合部、城区公共区域及绿化带。
二、投药时间及方法: 2017年7月12日至30日(雨、雪期顺延),主要采用毒饵合方式投放药物。
三、强化宣传:各部门、单位、社区要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广而告之,使本次投药活动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注意安全:本次投放的药物为符合国家规定使用的低毒高效灭鼠药,安全可靠。在投药消杀期间,不得让除四害消杀药物污染水源、池塘。投药期间及投药后10天内请消杀范围内的家长看管好小孩,如有误食鼠药发生中毒情况的,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五、组织实施:本次投药活动由县爱卫办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按照“五统一”的要求同步开展,并搞好本单位办公区、住宿区、职工、居(村)民家庭及门前五包责任区域冬季灭鼠药物消杀活动,对不按照要求搞好除四害消杀的单位和个户将按照省政府新颁布的《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剑阁县城市管理局 剑阁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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