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评选表彰“十二五”全省环境监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866号)精神,市环保局对环保系统开展了评选推荐"十二五"全省环境监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经市环保局和市人社局的集体审议,剑阁县监测站被确定为“十二五”全省环境监测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9月27日,广元市环保局机关党委书记李雪梅一行对剑阁县环境监测站进行考察。考察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实验室现场等形式对县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监测站的管理等进行了全方位考察。考察组充分肯定了剑阁县环境监测站在“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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